精品原创 > 正文

淮滨法院:湿地里的一堂生动“法制课”

2018-09-19 17:08:2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马威 洪唱)近日,淮滨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期思淮南湿地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三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及环境保护案件。庭审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森林公安、湿地办及媒体记者等参与旁听庭审。该院以惩治犯罪与环保宣传相结合模式,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现场课。

案例回顾

公诉书指控:2018年4月17日,被告人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13日,被告人周某连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底,被告人简某在禁猎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驾驭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有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最终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简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赔偿国家资源损失人民币18000元。另两案因涉及复植补种,择日开庭宣判。

今年以来,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淮滨县法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为淮南湿地提供重要的司法保障,努力守护淮南湿地的生态环境。重点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尊重、理解法院的裁判,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遵守环境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信阳新闻热线: 0376—6365159   邮箱:yxxy2013@126.com)

文章关键词:淮滨法院,法制课 责编:王为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羊山新区“青年夜校”——不卷课堂有年味儿~ 羊山新区“青年夜校”——不卷课堂有年味儿~

精品原创

罗山县司法局举办政治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罗山县司法局举办政治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读图时代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