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11月23日,2020年的第一场雪来临。纷纷扬扬的雪花悄悄爬上屋檐,飘落衣角,冰冰凉的刺入骨髓,严冬已然到来。
大雪天,道路难行,难得见有车辆行驶,但王大爷家的巷子口前却停了一辆法院的警车,从警车里下来的是省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雪花纷飞中,他们沿着长长的小巷找到了王大爷的家。今天,他们是特意来给王大爷送钱的。
王大爷今年87岁,耄耋之年的他因为体弱多病,几乎无法下地行走。这样的大雪天气,只能躺在床上细数时光流逝,但他还有一桩心事未了:有一笔20多年的欠款,至今还未了结。
案情回顾
1999年,在息县的老戏院下,钱某遇见了他的老邻居王大爷。因为近来手头拮据,钱某提出向王大爷借款并约定了利息。2002年,经王大爷催要,钱某偿还了部分欠款,随后便“人间蒸发”,借出去的钱眼看就打了水漂。直到2020年5月,王大爷的儿子重新找到了钱某,钱某又偿还了一部分,但对于约定的利息却只字不提。因协商未果,王大爷便将钱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息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钱某偿还王大爷全部借款利息。判决虽然下来了,但钱某还是未主动履行。2020年10月,无奈之下的王大爷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熊懿辉收到执行案件后,便立即向被执行人钱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原本不当回事的钱某在接到法官的电话后,得知账户被冻结,才慌了神。电话里,钱某态度诚恳,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但他人在外地,希望能由自己的亲人代为偿还。
11月23日,考虑到王大爷的身体状况,执行法官熊懿辉决定带着钱某的代理人亲自把钱送到王大爷手中。当天下午,瑟瑟寒风里,熊法官带着当事人赶到了王大爷家。在王大爷的床前,被执行人的代理人当场将全部执行款转到了王大爷的银行卡里,案件顺利执结。
收到钱后,躺在床上的王大爷连声说着感谢:“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20多年的旧债务,自己心里其实是不抱希望的,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到”。
风雪路上的艰难前行,不过是执行干警日常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在这条前行的路上他们星夜兼程,不问归期,为的不过是无愧于心,是内心的温暖与对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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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失信限高拘留三管齐下的方式,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刘某强偿还了十八年前的借款,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受伤的李大刚将侄子告上了法庭,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小明赔偿李大刚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三千余元。
11月20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一行到开封市祥符区法院调研,祥符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彦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凯陪同调研。
日前,省地矿局专家组对息县濮公山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验收,息县政协副主席何伟出席验收会。
近日,新蔡法院涧头法庭通过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只用一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了三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11月20日,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焦作举行,浚县法院干警胡冬松撰写论文《民法典时代下经济法体系的构建》和干警张晶晶撰写的《民法典对经济法的影响》在年会中荣获三等奖。
2020年11月21日8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腾房强制活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金昌,法警局局长郝晋兰带领40余名干警及法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林及刘某会的两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11月23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
11月24日下午,通申请人庞某来到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组办公室,他手拿一个上写“通许县好法官 顶公执法 人人尊敬”字样的工艺品,非要找到三组组长崔莹莹,将这个“鼎”交给执行干警,以表达自己对执行干警快速执结自己案件的感谢之情。
小高(化名)和小曹(化名)是居住在同一小区、就读于同一小学且年龄相仿的好伙伴,两人经常在小区内结伴玩耍。2019年12月29日,二人在小区内嬉闹时,小曹因蹦跳过程中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倒,出于本能,伸手拉住了小高,这一拉,巨大的惯性直接导致小高摔倒,并造成其右胫腓骨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