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王淑娟)“徐法官,真是太谢谢你啦。我俩代表老伙计们来看看你,这是我们送给你的锦旗。”日前一大早,张强(化名)与李刚(化名)就带着一面鲜艳的锦旗来到息县人民法院,亲手将锦旗交给法官徐无己。
2015年,张强与李刚承包了息县某公司的办公大楼工程,他们带领49名农民工兄弟加班加点地干,就是希望早日完工拿到工程款。在完成工程主体部分后,双方进行了工程款结算,但发包方的工程款一直未拨付。无奈之下,张强、李刚将工程发包方诉至息县法院。
经审理,承办法官最终支持了关于工程款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工程发包方仍拒绝付款。张强、李刚便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依法作出了强制执行发包方名下房产的执行裁定书。案件至此,算是有了初步结果,张强、李刚及其他49位农民工兄弟满以为可以过个踏实年了,然而,息县某银行却在此时提出了执行异议,称其拥有对被执行房产的抵押权,应优先受偿。该异议被依法驳回后,银行又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
依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由于该案涉案时间长,且牵涉人员众多,案件中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优先权受偿日期、权利行使除斥期间等问题认定十分棘手,查清案件事实至关重要。接收案件后,法官徐无己随即加大了调查取证力度,多次到讼争工地进行勘验,并与发包方、承包方、银行在案件细节问题上进行多次对话、核实,最终查清了事实。随后徐无己数次组织调解,查阅大量资料及类案判决文书,并依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该案宣判后,银行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息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截至2020年12月18日,原审判决所涉义务已履行完毕,该案顺利结案。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息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指导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对涉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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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你们没有强制执行,要不然我的家具厂早垮掉了……”“是啊是啊,要不是你们,我这八万块钱也肯定打水漂了……”近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起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一道把两面锦旗分别送到执行法官郑先庆和执行法警穆楠的手中,共同表达他们对执行干警维民权、解民忧的感激之情。
2020年12月18日下午,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办了李某某等41人涉黑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
12月17日下午,经过详细缜密的筹备,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在四楼大会议室公开举办河南保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评审会。
2020年12月21日下午,内黄县法院召开了主题为通报2020年执行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内黄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峰出席会议,内黄县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琪主持会议。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速执团队,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措施,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近日,卫辉市法院向卫辉市某新型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发放了1.6万元执行款。
12月18日上午,信阳市2020年第五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息县设立分会场。
日前,息县召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协调会。息县副县长闫清勇出席会议,县食安办和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是否会“人死债消”?12月17日下午,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12月17日上午,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老城法庭来到烟波浩渺的丹江湖畔某法治广场,对一起涉0.9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现场以案释法,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实际行动保障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
12月1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及中层副职以上干警开展党建知识集中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