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金正义 段祖号 邱鸿)“这下看你还往哪里跑。”日前,在一片茂密的茶树林里,光山法院执行干警汪轩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刚刚翻窗逃跑,现在又匍匐在地,企图借茶树掩护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
2016年,为了装修房子,刘某从老乡李某那里购买了2.6万余元的陶瓷装修材料。几年来,李某一直催要货款,但刘某除了在2018年支付了1万元费用,剩余的1.6万余元始终没有结算,双方为此还引发了诉讼,刘某也没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汪轩立即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但刘某掩耳盗铃,置之不理,甚至屡屡拒接汪轩电话,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司法权威必须得到维护,特别是刘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标的额不足2万元,且刘某还拥有一个厂房,在当地从事加工生意,不存在任何履行困难,但刘某仍拒不执行,完全是一种挑衅行为。
为了严惩失信,1月28日上午,汪轩等执行干警在该院法警的协助下,立即前往刘某住处,但刘某已不见踪影。汪轩发现,刘某在厂房四周装满了摄像头,除了能察看厂房情况,厂房外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尽收眼底,刘某应该是通过监控看到了执行干警,早就逃之夭夭。搜查中,汪轩敏锐地发现一处窗户出现了破损,附近还有一只拖鞋,这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断定可能是刘某从窗户逃跑时落下的。
汪轩绕到墙后,原来是一个山坡,种满了茶树,刘某很有可能就藏匿在这里。汪轩越过山坡,仔细寻找,又意外的发现了一只拖鞋,他愈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于是带领大家加速搜索,防止刘某借地形再次逃跑。很快,汪轩就在茶林的沟壑处发现了躲藏的刘某。寒冷天,看到光着双脚、瑟瑟发抖的刘某,汪轩表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强制执行显成效,在被拘传的路上,刘某及时联系亲朋通过手机缴纳了全部的执行款,让该案顺利执结,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惩罚。光山法院在此也告诫其他被执行人,愈到年尾,执行愈强,希望被执行人能够尊重裁判,信守承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等到法律严惩,就悔之晚矣。
(映象网信阳新闻热线:0376-6880376,投稿邮箱:yxxy2013@126.com。 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2月3日下午,光山县十里镇开展“迎新春 送温暖”慰问环卫工人活动,向他们致以节日的关怀和问候,并送上米面油等慰问品。该镇党委书记罗红莲、镇长李建华、人大主席张瑞清参加活动。
2月4日,腊月二十三,转眼已到了农历的“小年”。为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清晨6时许,内乡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那些长期拒不履行义务、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2月2日,农历新年即将到来,街道旁的大红灯笼下,忙着置办年货的人们来来往往。人群中有一队人行色匆匆,口罩下的他们眉头紧锁,这是正在寻找被执行人的执行干警。
2018年4月2日,被告李某以还旧借新为由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借款400万元,借期12个月。该笔借款由李某的妻子田某签订承诺书共同偿还,李某强、李某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后被告并未按协议还款。
为进一步发挥法院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月3日凌晨6点,汝州法院7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并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法院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兵分6组,奔赴各个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向当事人献上一份特殊的新春礼物。
2月2日,南阳市淅川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被执行人为辖区某水产加工公司案件的时候,通过居中协调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促成双发达成和解协议、以分期履行的方式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心、暖心和舒心,2月2日,潢川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落实国家防控政策,根据该院实际情况探索制定了切实可行方案,开展“春雷行动”暨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实际行动献上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2月3日下午,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慧敏,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子恒,带领该院干警及志愿者到薛店镇冢王北村开展“迎新春 献爱心”关爱孤寡空巢老人活动。
2月4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新闻发布会暨案款集中发放仪式。
2月3日上午7时20分,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8名执行干警排列着整齐的队伍,在一声“出发”的命令中,由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院领导李中伟和执行局局长时增旭分别带领赶赴执行前线,鲁山县人民法院春节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