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金正义 鲍翔宇)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以来,商城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大清查检查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日前,城关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禁燃禁放检查时发现,花园路一居民楼中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查,赤城街道办事处居民叶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门店内用于销售获利。叶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次日下午,商城县城关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禁燃禁放检查时发现,柳坪社区两间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人叶某某到案后,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叶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商城警方提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污染我们的环境,而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将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严管严控工作高压态势。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积极举报有关违法行为,共同保护美丽商城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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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今年春节河南能燃放烟花爆竹吗?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河南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河南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近日以来,社旗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对该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开展集中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协调联系外销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2800箱(挂),价值50多万元,实现了该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清零。
1月23日,记者梳理发现,南阳、周口、三门峡、濮阳、洛阳、平顶山等地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明确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为全域、全时段。对于违反规定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条例,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河南南阳、周口、三门峡、新乡等多地均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1月19日18时许,郏县公安局堂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工作时,发现辖区郭庄村一超市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超市停止售卖,当场查获鞭炮49挂、各类炮仗30盒,并将超市负责人王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1月21日上午,平舆县万冢镇再次召开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正阳县公安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收缴烟花爆竹80余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春节临近,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深入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在辖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居民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潢川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和查处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近春节,郸城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制贩、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力度,确保社会面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