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曾岩 赵曾行)日前,商城县法院依法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开庭并公开宣判。案件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孙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多种性保健品并销售,非法获利1000余元。2021年6月,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孙某经营商店内查获不正规性保健品多盒。经鉴定,被告人孙某销售的保健品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属有毒有害保健品。
据介绍,食用了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药品不但起不到强身健体的效果,用药不当还会引发头痛、消化不良、视力异常等不良反应,严重的话会导致心肌梗死或心源性猝死。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性保健品,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犯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综合全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追缴并没收违法所得,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责令其在商城县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付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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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叶县“情暖童心·筑梦未来”暑期公益课堂在叶县马庄乡育才小学开讲,来自河南大学的叶县籍大学生李梦晗正在给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村——官庄镇辛屯小学,开展“四送一助力”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
7月1日上午,中共汝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7月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凌晨5点30分,该院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就位、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崔炯一声号令,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
日前,在商城县鄢岗镇余寨村白鹭园里,成群结队的白鹭栖息在葱绿的松树林内,或俏立枝头,或展翅起舞,宛如盛开在林间的一朵朵“白花”,与周边的民居、荷塘、稻田共同构成一幅美丽和谐的生态画卷。
7月4日上午,商城县在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讲解员培训会。此次培训特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副馆长赵赞一行为大家授课,来自全县各行业系统30名讲解员参加培训会。
近年来,商城县上石桥镇各村(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完善道德评议会制度、配齐人员,全力推进全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村民摒弃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习惯、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淳朴家风、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日前,商城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我会建议党支部去我的老家大别山革命老区,深入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学习了解大别山精神。”日前,在苏州工作20多年的罗延银,听说了信苏对口合作战略,作为在苏州市的河南商城人,他认为理应为信苏合作发展贡献力量,让苏州人深入大山信阳商城,感受革命老区的精神文化底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要求,商城县汪桥镇秦湾社区进一步发挥“红旗”党支部率先垂范作用,全力下好“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先手棋”,争创“支部过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平安法治、文明幸福”“五星”支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领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