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彭莹莹 尹月)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进步,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一旦失信,将面临严厉惩戒。但是否所有失信企业都应被“一棒打死”?日前,罗山法院为一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石材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在法律框架允许范围内,及时屏蔽企业执行公开信息、失信信息,解除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帮助企业卸下失信“包袱”,给其一次改过自新、“轻装上阵”再出发的机会。
此前,因生产经营不善,该石材公司欠付某石业公司各类款项300万余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企业和负责人采取了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经过几次执行,该公司仅履行100万元,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终本阶段。
近日,申请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姜坤在线上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公司发起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后,执行干警多次驱车几十公里前往定远乡实地查看该公司厂房。经调查,被执行人公司已经停业,该公司厂房已经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厂房内除破旧、价值较低的几台机器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走访现租赁公司和石材园区管委会得知,该厂房也不具备买卖的条件,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为了寻找案件新的突破口,姜坤经过多方打听,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被纳入失信名单后,该公司屡屡受限,企业负责人本人也受到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姜坤抓住这一突破口与他进行沟通,力求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经过沟通,被执行人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没有足够的钱偿还申请人,但他主动提出愿意筹集100万元借款,用以偿还申请人,希望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有这个和解意见后,姜坤再次前往定远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最终促使该案执行完毕。
考虑到被执行人能够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为尽可能减少纳入失信、限高等措施对企业下一步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企业“复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即刻依法解除了对该公司的信用惩戒措施,屏蔽了相关执行信息,并向其送达了《信用修复证明》。
该证明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再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避免后续对涉案公司在信贷、招投标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助力其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经营。
企业信用修复能够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也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诚实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帮助失信企业消除信用污点、走出受限困境,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与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的双赢局面,高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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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村——官庄镇辛屯小学,开展“四送一助力”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
7月1日上午,中共汝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7月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凌晨5点30分,该院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就位、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崔炯一声号令,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
7月3日上午,罗山县体育馆内,气氛热烈。罗山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开幕。该县县领导周哲、余国芳、朱玮、詹军、叶德朝、李城冉、吴晓玲出席开幕仪式。开幕式由该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吴晓玲主持。
日前,商城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7月2日,罗山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该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深化“支部联支部”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1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检测中心党支部一行5人到结对村尤店乡钓鱼台村开展“支部联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溺水警钟时长鸣,安全教育记心中”。暑假临近,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青少年儿童、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近期,罗山县定远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防溺亡百日攻坚活动,乡综治办、派出所、中学、中心校组织各村网格员、学校老师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7月1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懈怠履行监护职责的被告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