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金正义 汪大奎 安玉)新县结合县域实际,探索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融入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融入受理举报投诉(即“三个融入”),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通过柔性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新县税务局被定为新县第一批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单位,服务型执法“三个融入”有效化解涉税争议,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近年来,该局按照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创新普法形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纳税服务形式,扎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各项工作,有效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增强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日前,该局辖区一户纳税人因发票作废后发票联丢失,根据法律规定应予税务行政处罚,但纳税人不认可,表示自己并非主观故意丢失,应不予处罚。经过与纳税人预约,该局指派两名公职律师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参与该涉税争议的调解。
调解现场,公职律师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和纳税人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从其违法情节、性质、后果和法律依据等方面对纳税人进行了认真解释,经过细致入微地讲解,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认可了税务机关的处罚依据,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本次纳税人违法行为的性质、影响以及纳税人的态度,在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对纳税人处以较低金额的罚款,并对纳税人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降低了企业经营过程中涉税风险,纳税人也愉快地接受了处罚。
新县税务局积极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率先在全市税务系统成立行政调解室,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和有关工作流程。2022年,该局又率先成立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确定金兰山税务分局为枫桥式税务分局试点,组建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为主体的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涉税争议中的作用,将法治思维和服务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各环节。
新县税务局有力推动行政调解“三个融入”,与各税源管理分局、纳税服务大厅保持密切联系,下沉一线,推动矛盾源头预防及化解,通过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专班进企业,及时了解纳税人诉求,多渠道发现问题,让涉税矛盾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将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细化落实,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纠纷,打造涉税争议化解多元化、常态化新机制。建立“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及时回访、社会监督”的工作模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结合,加强法治救济和税费服务等工作协同配合,着力打造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争议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治税务前沿阵地。
(映象网信阳新闻热线:0376-6880376,投稿邮箱:yxxy2013@126.com。 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8月25日上午,正阳县淮河生态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近20人,在中心副主任李妍带领下,深入所包的正阳县寒冻镇翁岗村,扎实开展“加强驻村帮扶 助力群防群控”主题党日活动。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刘开雄)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7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151亿元,同比增长11%。
自8月29日起,地铁14号线一期恢复运营服务。地铁14号线一期运营服务时间为6:00~22:00,行车间隔约10分钟。
8月26日上午,汝南县科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赖英杰来到县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办事窗口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
为切实了解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和经营状况,进一步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助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精准“落袋”,国家税务总局新县税务局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走访,精准服务,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为进一步提升志愿者队伍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推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8月24日上午,2022年信阳市线上志愿服务培训会商城县分会场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楼报告厅举行。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副院长李华伟以《志愿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为题进行培训。
“您好,事情办完了吗?请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谢谢。”8月26日,在息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理完相关业务后,窗口工作人员请张勇先生在面前的评价器上对本次服务作出评价。
8月25日下午,一位客户神色匆匆走进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网点,询问大堂经理能不能兑换破损的纸币,声称自己有2000多元破损的纸币急需兑换。在与客户沟通交流中得知,客户为附近销售酒类的商家,残损币为顾客买酒的款项,该行工作人员告知客户可以为其兑换
平安产险洛阳中支始终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致力于真诚服务,暖心服务,让客户满意。未来,平安产险洛阳中支将继续保持初心、砥砺前行,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为广大车主客户提供“省心 省时又省钱”的金融服务。
自2021年7月1日起,唐河县税务局按照总局公告要求,针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际办理过程中,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在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便可办理相应税务业务,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