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彭莹莹 左强)日前,罗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当事人邓某将一面写着“人民公仆,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院民一庭法官杨前国手中,表达了对其秉公办案、耐心调解、为民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家门前 放养犬意外伤人
2022年9月,家住罗山县城区的邓某在自家门前活动时,不慎被一条路过的小黄狗咬伤。后邓某选择报警,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和现场调查,发现小黄狗属于居住在附近的曾某所饲养,饲养过程中,并未拴狗绳,也没有办理犬类饲养证。
邓某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狂犬疫苗,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均自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她多次找到曾某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曾某始终拒绝赔偿,无奈之下,邓某便将其诉至法院。
法庭上 狗主人矢口否认
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杨前国在受理该案后,便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寻找妥善解决矛盾的方案。
因为被告曾某已外出务工,该案庭审采取网上开庭的形式进行。庭审中,双方争吵不休,原告邓某认为狗咬伤人的事实清楚,坚持要求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而被告也针锋相对,称监控视频中有两条小狗,并不能证明是自己的小黄狗咬伤了原告,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赔偿被告部分费用。
此外,被告人曾某称之前邓某来找自己协商时,用手机拍下视频,并转发给别人,让当地网络大V发布到抖音上,这一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对自己进行侮辱,应当赔偿自己精神损失。原告邓某表示视频不是自己本人发到抖音上的,而且也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拒绝被告的要求。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调解中 法官耐心解心结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杨前国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他意识到只有解开双方气结心结,才能有可能彻底化解矛盾。为此,他不断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聚焦双方矛盾焦点耐心劝解,争取开释误会。一方面他向被告释法说理,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及赔偿标准;另一方面他劝说原告进行换位思考,体谅被告的难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原告也表示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
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了调解意见,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880元。被告当即履行了赔款,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一起因宠物“闯祸”引起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随意放养隐患大,文明养犬需谨记。近年来,随着家庭养宠物风潮的兴起,涉犬纷争也大幅增加,“遛狗不拴绳”、“随意放养”则是其中最常见也最突出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杜绝放养、遛狗拴绳,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宠物犬负责任的做法。希望各位犬主从这件小事做起,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安全养犬”的守法公民。
(映象网信阳新闻热线:0376-6880376,投稿邮箱:yxxy2013@126.com。)
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梳理回顾该院近四年人格权案件基本情况,并发布十件典型案例。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2020年7月1日,李某某因割
12月13日下午,河南省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只朱鹮经过900多公里的路程、历时10小时,远赴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安家落户,为南山国家公园朱鹮种群重建增添了河南“元素”,为朱鹮种源多样性增添了董寨“力量”。
日前,罗山县公安局宝城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日夜兼程,不畏艰辛,奔波三日,辗转广东、湖南两地成功抓获孙某和黄某两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嫌疑人。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罗山县公安局定远派出所联合村干部,实地调解一起因建设美丽乡村而引发的群众堵路纠纷。
为认真落实省、市慈善总会“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罗山县委、县政府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的通知精神,罗山县慈善总会充分发挥慈善组织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慈善暖冬行”送温暖活动,聚焦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群众和职工得到及时关爱救助。
“通过法官建立微信群调解案件,一天内结案,大大方便了我们诉讼,为我们减轻了诉累。”2022年12月14日,新郑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河南省新郑市法院法官韩冰说道。
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庭长方涛利用互联网开庭,仅用3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高效便民的做法赢得当事人张某的高度肯定,张某特意来到龙山法庭,将一面写有“高效廉洁 一心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他的手中。
走进罗山县灵山镇高寨村,彩色的宣传墙绘美轮美奂、农家小院布局有致、村内花草树木交相辉映,干净整洁的水泥路纵横全村,一幅乡村田园风光画卷呈现在眼前。“虽然生活在农村,但我认为很幸福。出门水泥路,家门口可务工,村里建有小广场,夜晚的时候跳跳广场舞,日子越过越美。”高寨村党支部书记王桂芳是位女同志说话快人快语。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罗山县不断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以“三星文明户”创建为抓手,创新“信易+”守信激励惠民措施,全面采集“三星文明户”家庭成员身份、人脸、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县级统一建立“三星文明户”信息库,并积极与社保系统和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2月9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口头约定房屋买卖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化解了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