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吴海涛 何铸)“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规定,不得违规销售、存放烟花爆竹,减少安全隐患,保护大气环境。”1月6日,罗山县庙仙乡开展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部署要求,组织经营者签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实现烟花爆竹“于不燃”。
春节来临之际,该乡落实“三个强化”,持续发力抓实抓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全力营造绿色、祥和、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推动合力。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各村、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燃禁放规定,管好“身边人”,劝导亲朋好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标语、公告、电子屏、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隐患和空气污染,进村入户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告知书》,组织群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手机时时推送禁燃禁放提示宣传信息,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网,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增强环保、安全意识,让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入心入脑。
强化常态监管,提高工作实效。继续加大巡防检查力度,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强力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收缴销售的烟花爆竹,把好源头关。采取提示、劝导、教育、训诫等措施,坚决制止、处罚燃放行为。同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举报、“随手拍”等提供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形成监管、惩戒合力,增强压力传导,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为常态,成为行动自觉,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3次,出动宣传车30辆(次),悬挂标语横幅200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手机短(微)信120余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没收烟花爆竹20余(盘)鞭。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11鞭。
“通过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不断增强。春节期间,更要把这个‘不燃’牢牢守住,保证空气质量和环境安全。”该乡分管禁燃禁放工作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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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禁”与“放”——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相比于过去,今年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尤其激烈。 一来是因为部分地方政府在陆续出台新规,北京、辽宁、大连、山东东营等地规定可以限时燃放;更重要的是,
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近日,西平县宋集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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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镇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集中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障全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2023年1月5日,平舆县李屯镇组织应急办、综合执法及9个村委共12辆宣传车深入全镇140个村民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尉氏县两湖街道网格员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23年1月3日,确山县公安局竹沟派出所组织警力联合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安全检查工作,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罗山县定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近日,郭集镇组织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超市、副食店、殡葬用品店等营业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检查,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