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速度的理赔服务,持续打造“国寿理赔-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品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推出了“重疾一日赔”服务举措。截至2020年5月底,中国人寿“重疾一日赔”案件数量累计超过15万件,累计赔付金额超过55亿元。
作为国有控股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以专业领先的服务优势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中国人寿持续探索服务创新,将人工智能融入保险理赔服务场景,推动一个又一个创新服务成果落地应用。通过“重疾一日赔”,中国人寿线上线下多渠道全面开启重大疾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切实提升客户理赔服务体验与服务效率。
据了解,“重疾一日赔”是中国人寿为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且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处理的全新、快速理赔服务。客户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享受“重疾一日赔”服务,一是个人保险合同且出险在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期间内);二是客户首次罹患恶性肿瘤,并已取得相关医疗证明资料,医疗证明资料上诊断足以证明患有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
黄女士是中国人寿的老客户。年前,她因患重病住院治疗。正在全家人为高昂的医疗费用发愁的时候,女儿想起来黄女士曾投保过一份重疾险。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又担心无法得到及时的理赔。在试着拨通了中国人寿客服专线95519之后,电话那端“可以线上理赔”的好消息让黄女士一家看到了曙光。随后,黄女士按照中国人寿工作人员的提示,及时递交了就诊资料。接案后,中国人寿马上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于当日结案并将10万元赔款转入黄女士账户。收到赔款,黄女士难掩内心的激动,“怎么也没想到是保险理赔款让我后续的治疗更有保障,更没想到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险公司的理赔也这么快!”
就职于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刘女士,在工作上一向雷厉风行、精明能干;生活上,她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同事和朋友们的眼中,刘女士简直就是幸福的典范、人生的赢家。然而,这样的幸福被一纸诊断书给打破了。2019年3月,刘女士患重病。不得不停薪留职,失去了收入来源,家里多年的积蓄也慢慢被掏空,生活变得捉襟见肘。就在刘女士愁眉不展的时候,在中国人寿业务人员的提醒下,她方才想起自己前期在中国人寿投保了7份重大疾病保险。经过中国人寿审核,刘女士的情况完全符合“重疾一日赔”服务条件。接案后,中国人寿立即为刘女士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次日,刘女士就收到短信提醒,她的保险理赔金52.1万元已经到账。
像这样的案例,在中国人寿推出“重疾一日赔”服务措施以后,几乎每天都有许多。保险固然不能阻挡疾病和意外,但是它可以给人们带来面对风险时的从容和慰藉。为了方便客户,中国人寿部分省分公司还不同程度推出了上门服务、优先处理、专人理赔等“重疾一日赔”配套服务。
提供高品质服务永远在路上。努力做好产品与服务,让客户通过保险畅享无忧未来,是中国人寿不变的追求。中国人寿将继续依托庞大的服务网络资源,不断创新科技应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简捷、品质、温暖的保险服务。
6月24日,映象网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5月21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了,(新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决定,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法人王英,因其公司业务人员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速度的理赔服务,持续打造“国寿理赔-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品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于2019年3月推出了“重疾一日赔”服务举措。
6月24日下午,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牵手白果树社区开展端午节慰问活动。
从基础设施到平台服务,再到行业应用,云计算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构整个IT产业,业务上云已成为企业共识。
记者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将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车联网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近日,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0中国保险服务创新峰会在大连举办,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荣获2019-2020年度金牌服务机构,
生病了,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是各种刁难,各种设坎儿,董先生苦恼的是,“为啥想要个理赔,就这么难呢?”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随着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各地中小学相继复学,青少年教育服务项目应运而生。为给全国青少年提供文化交流平台,
6月24日,映象网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5月21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新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决定,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常磊)因其公司业务人员涉嫌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