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成果,大家共有。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日前,新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市容市貌“十不”倡议书》,倡议市民群众做文明行为的引领者、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
《市容市貌“十不”倡议书》内容如下:
不店外经营。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应在室内进行,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
不乱堆乱放。不擅自在门、窗外堆放物料,堆放的物料应及时清理。
不乱牵乱挂。沿街门店阳台、窗户外侧不得吊挂、晾晒影响市容的物品;空调室外机、防盗窗(门)等设施应规范设置。
不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整洁、完好,保持建(构)筑物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
不乱停车辆。机动车应顺向或按停放指示方向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不得骑跨泊位线停放;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保持车头朝向一致,未划停车泊位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不乱设户外广告。应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准确规范;陈旧、损坏的户外广告应及时更新、修复,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应及时拆除;设置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等发光材质广告设施的,应当符合规定,亮度、照度不得影响居民生活;不得占道或出店摆放移动式灯箱、撑牌等广告宣传品。
不乱贴乱画。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不得擅自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玻璃幕墙、临街门、窗等内外侧悬挂、张贴,不得擅自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立柱、台阶踏步张贴;需要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应经批准或者张贴在公共招贴栏内。
不侵占损害公共设施。爱护绿化、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占用、迁移、拆除公共设施或者改变用途。
不乱倒垃圾污水。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垃圾;保持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完好,禁止污水、油烟等废弃物外溢污染环境。
不散养犬只。饲养犬只应当实行圈养、栓养,不得放养、散养;犬只出户按有关规定系犬绳(链),未系犬绳(链)或犬只挣脱犬绳(链),造成犬只失控失管,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由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文明在心,创建有我。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文明语言、文明行为做文明城市建设的宣传者、践行者,群策群力绘就“两个更好”美好未来。(群众监督投诉热线:新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986721/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987707/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960101)(吴彦飞 金正义 杨勇 孙羚)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三夏”生产期间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夏邑县李集镇多措并举,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做好“三夏”期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全镇群众幸福指数。
“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汝南县东官庄镇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五星”支部创建活动为契机,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对进一步提升东官庄镇人居环境,为生态宜居星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22年6月17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公益诉讼活动,先后在西平县谭山水库投放鲢鱼、草鱼等各类鱼苗共计10万尾,积极对被破坏的水域生态进行修复。
连日来,安阳市文峰区交通运输局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道路养护,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全力提升通行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日前,潢川县弘昌燃气公司对宝莉斑马外国语小学、毛姐上吉酒家等多个用气单位主动提供上门管家式服务。从报装施工到置换通气等“一条龙”式服务得到了许多公司的一致好评。
“看成效、补短板、再提升。”为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打造美丽宜居环境,6月17日下午,平舆县东皇街道再次对东皇街道10个社区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观摩评比活动。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各社区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为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持续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近日,平舆县阳城镇多措并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努力谱写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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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开封市示范区杏花营农场党委政府迅速安排助企办、综治办及一中心四平台联合示范区公安局及农场派出所民警到辖区企业开展反诈宣传活动,辖区内43家企业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6月19日,郑州市管城区南曹街道机关全体人员战高温、迎酷暑,扎实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努力打造整洁清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