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马威 洪唱)近日,淮滨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期思淮南湿地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三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及环境保护案件。庭审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森林公安、湿地办及媒体记者等参与旁听庭审。该院以惩治犯罪与环保宣传相结合模式,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现场课。
案例回顾
公诉书指控:2018年4月17日,被告人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13日,被告人周某连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底,被告人简某在禁猎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驾驭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有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最终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简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赔偿国家资源损失人民币18000元。另两案因涉及复植补种,择日开庭宣判。
今年以来,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淮滨县法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为淮南湿地提供重要的司法保障,努力守护淮南湿地的生态环境。重点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尊重、理解法院的裁判,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遵守环境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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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1月15日-1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交流心得体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王亚平主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役。淮滨县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局全体干警和车辆对县域内被执行人进行拉网排查。
按照淮巡(2018)4号文件关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约谈班子成员的通知要求和年初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12月5日,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志对全体党组成员就政治修养、履职尽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了约谈。
为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更好地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11月6日上午,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志一行走访辖区内省级人大代表、淮滨县马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副主任医师崔鸿鹤。
为切实做好“两率”提升工作,推动下半年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的持续开展。10月30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法院召开提升“两率”大会。该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按照淮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10月25日夜晚,淮滨县人民法院出动5辆警车12名干警积极参与夜间治安巡逻,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三部门携手,着力打造网格化、全覆盖式巡逻,警灯闪烁,全力增强见警率,并实地走访调查,切实提高“两率一度”。
今年以来,淮滨县人民法院以亲情助廉活动为载体,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渗透、引导、辐射功能,激发了廉政文化正能量,采取四项举措让全院干警随时随地“照镜子、正衣冠”,有效推动了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10月23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法院在该院视频会议室召开员额法官增补民主测评会,对符合入额条件的七位干警进行民主测评。全体在家班子成员及正式干警参加了会议。
为更好地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持续推进“三提三转三促”活动,近日,淮滨县人民法院集中党组成员、员额法官、部门负责人召开2018年度工作综合评价指标推进会,总结分析前9个月的工作成效和不足,并理清下步工作思路。
“这么小的案子,你们敢拘留我?那你们拘留吧,我就是不交,不信你们能把我咋地!”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此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