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尹月)3月25日,在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拖欠女儿抚养费的姜某将3200元执行款支付给女儿,并表示今后将定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陈某和姜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双方仅举行过结婚典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姜某生下女儿便外出务工,之后双方处于分居状态至今,陈某认为姜某对女儿未尽到抚养义务,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姜某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女儿十八岁为止。该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姜某自2018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400元,直到女儿18周岁止,并于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姜某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姜某支付女儿八个月的抚养费共计32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赵保玉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姜某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并尽快履行义务。但姜某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姜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尽快执结此案,赵保玉多次尝试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他通过电话与姜某取得联系,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耐心细致地从血缘亲情、家庭教育、孩子成长等多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同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赵保玉也与申请人陈某做好沟通,希望其念在夫妻情分,为了孩子成长,以和为贵,互相多沟通交流。经反复做工作,姜某最终将3200元执行款支付给女儿,并表示今后定期将女儿的抚养费打至陈某提供的账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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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女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3月8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女干警开展“健康生活,清洁家园”主题活动。
“董庭长的话说到了我们的心坎上,这样处理,我们放心!”这是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董王超在审结案件时,当事人经常说的一句话。
新年新气象,新年新作为。2月11日,罗山县法院全体干警迎来了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罗山法院党组成员来到各庭室看望慰问节后回归岗位的干警们,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鼓励大家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团结奋进,用务实的态度、坚定的步伐,争创2019法院新佳绩。
新年新气象,新年新作为。2月11日,罗山县法院全体干警迎来了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罗山法院党组成员来到各庭室看望慰问节后回归岗位的干警们,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鼓励大家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团结奋进,用务实的态度、坚定的步伐,争创2019法院新佳绩。
日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深入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最终化解了这一家庭内部矛盾。
春节到来之际,罗山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执行案件进行排查的力度,积极开展执行活动,做到“全面撒网,重点捕鱼”,确保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使胜诉人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1月17日下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鸿带领该院民三庭庭长简立存一行,到罗山法院调研指导道交一体化工作。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党组成员、副院长梅传莉等陪同调研。
1月4日,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河南省第三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优秀作品首映式”暨“河南省第三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微视频)颁奖仪式”在郑州隆重举行。罗山法院拍摄的全市法院首部公益微电影《鸟的天堂》荣获河南省第三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优秀作品奖,这是继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提名奖之后的又一殊荣。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方平代表罗山法院出席领奖。
12月27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冬季攻坚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32名干警参加。
12月1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利用周末时间举办第四期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班,对全院41名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进行技能培训,不断促进司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为干警素质再提升、审判质效再提高、工作目标再实现、整体工作再发展加码助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书记员胡向东、聘用制书记员张辰晨、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法警队大队长陈刚向参加培训的司法辅助人员交流了经验,进行了授课。培训班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曾治民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