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杨达)拘留所内,面对承办法官提供的银行流水账单,一直拒绝还款的张某明终于沉默了……
张某明与张某系亲叔侄,2016年4月份,双方口头约定,张某明将一套两间三层的房屋以25.5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并收取侄子13万元购房款。后双方发生纠纷,张某明将房屋以1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并拒绝退还已收取的13万元。后张某向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13万元的购房款。因对房屋被低价转卖一事,双方均存在过错,息县人民法院判定张某明退还张某11万元。
因张某明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杨达未查到被执行人张某明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被执行人张某明电话联系时,被执行人表示其目前在外地务工,并无履行判决的能力,只能每月偿还一千多元。
日前,申请人张某联系了承办人杨达,称被执行人已经从外地回来了。承办人迅速出动,带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明拘传到息县人民法院。在讯问过程中,承办人要求被执行人说明其名下的财产及收取的13万和19万的购房款去向,被执行人称这些财产都已全部挥霍完毕,坚称只能每月还款一千多元。但承办人通过近期与被执行人的接触,断定被执行人应该是一个“手脚不大”的人,不会在短时间内挥霍32万元。当天,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承办人跑遍被执行人开户的银行,将其近三年的银行流水全部调取出来。随即发现被执行人曾向其女儿转款8万元,后在某房产公司消费17万元。随后承办人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明的儿子进行沟通,确认了张某明的儿子在某房产公司购买了房产。带着新取得的证据,承办人再次前往拘留所会见张某明。起初张某明仍坚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但是见到承办人出具的银行流水后,张某明当即服了软并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未如实向息县人民法院申报其财产,息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被执行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随后张某明儿子向法院缴纳8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内全部履行完毕,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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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为更好地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宣传、学习宪法,息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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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下午,息县法院召开2019年审判质效及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主持,院领导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当天空尚未苏醒,息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早已精心布置,紧密筹划,发扬持续作战、夙夜在公的精神,以昂扬的斗志保障执行到位。
11月19日早上6时30分,天刚蒙蒙亮,勤劳的息县法院执行干警已经在院内集合,英姿飒爽、整装待发;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立才周密部署和安排之后,全部人马浩浩荡荡驶出单位,直奔执行地点。
11月15日,息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在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
为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1月6日,息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在院四楼会议室进行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的主题是“大抓基层基础,推动乡村振兴”。
为深化普法教育,推动“两率”提升工作深入开展,10月31日上午,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程桂云一行五人来到息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提两率”送法进校园活动。
“老乡,您接听过12340电话吗?”“您身边发生过偷牛、偷狗的事件吗?”“您对法院的工作满意吗……?”,在息县关店乡中心寨村一处坑塘边,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向群众宣传全县正如火如荼开展的“两率”调查宣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提升“两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10月22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两率”提升工作动员会,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