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艳)9月4日,新县法院成功执结汪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提前做好财产保全措施,该案标的13万元,在立案仅三天内便迅速执结,申请人汪某对执行法官连连表示谢意。
2018年2月1日,李某向汪某借款2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汪某催要,李某未能偿还借款28万元,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执行局财产保组告知汪某后续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汪某立即向法院申请对李某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组对李某名下13万元存款予以冻结。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执行人李某欠汪某28万元,定于2018年8月15日偿还13万元,余款分期分批履行。
调解书生效后,经汪某多次催要,李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9月1日,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诉讼过程中保全的财产予以冻结扣划,9月4日,汪某顺利领走该13万元执行款。
在司法实践中,为数众多的败诉当事人为躲避法院执行,提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财产难寻。为破解这一难题,新县法院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为重点,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相互配合,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前、诉讼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为后期进入执行阶段有财产可供执行打下基础,减少“法律白条”现象的出现。同时提高案件执结率,减少执限,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当事人对法院满意度,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工作的优势,把好两端,从源头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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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新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温情调解、善意劝导高效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交齐标的款10万元。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为依法保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4月7日,新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庭审方式,隔空审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人在武汉的原告夏某足不出户,即感受到了真实的庭审现场。
4月2日,新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对2019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主持。
自3月中旬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通知以来,新县法院干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力投入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目前全院整体工作快速稳步推进。
日前,新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亚诚,立案庭、审管办、办公室负责人和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主持。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恢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通知》精神,3月23日,新县法院干警全面恢复正常上班,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正式复工前,新县法院已经对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执活动、安全检查、后勤保障等进行全面部署。
踏着春的脚步,又到一年植树节。山峦披翠,心生绿洲。面对疫情的考验,新县法院创新形式灵活开展护绿行动,把绿色播植在春天,也希望能把美丽家乡、美丽中国的理念传递到每一个人心里。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减少人员聚集,3月3日下午,新县法院以阿里云钉钉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主持,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参会。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在抗击疫情的一线上,有这样一群逆行者,他们与生命中的另一半彼此鼓舞,勇敢向前。他们并肩作战,为爱逆行。
为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力迈进,按照省高院、市中院“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要求,12月18日,新县法院开展“决战冬季 提质增效”集中执行活动。凌晨5时40分,该院办公楼灯火通明,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精神振奋,斗志昂扬,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一声号令,50余名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亚诚,执行局副局长郑磊的带领下,兵分三路,迎着凌冽的寒风向 “老赖”的藏身之处奔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