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草长莺飞,春意正浓。2月28日上午,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胡晓玮深入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检查“复植补种”情况,并与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书记李万宝等一起开展义务植树。
成立于2017年11月的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是光山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在司法实践中落实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开展巡回审判、复植补种、法律宣传、警示教育的重要场所。经过几年的复植补种、植树造林,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完全变了样,昔日的荒土地早已经披上了绿衣裳。
该次开展的复植补种涉及4起案件的12名被告人,光山县人民法院在严惩他们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还要求他们签订复植补种协议和承诺书,责令他们对破坏的森林资源进行补种、管护,最大限度的恢复森林资源原有的生态功能。经专业人员验收,12被告人今天补种的不少于11.5亩的三角枫或五角枫851株符合要求标准。胡晓玮现场对被告人再次进行了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宣讲,围观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也铭记于心。
胡晓玮、李万宝等与工作人员还在义务林区域挥锄扬锹、挖土刨坑、栽树培土、补种希望等,以此纪念我国第41个全民义务植树节以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8周年,积极营造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
随后,胡晓玮等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人员与法院志愿者们在法官林区域栽种树苗、诉说寄语。他们表示,环境保护需要身体力行,绿色家园更要根植于心,除了利用司法护航绿水青山,还需要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精神,多种树,多护树,多爱树,为建设美丽光山、生态信阳和出彩中原贡献力量。
活动中,胡晓玮等还向在场的人员宣讲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放便民联系卡、宣传材料便利群众来访咨询,不断增强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及保护状况的全面了解,调动群众关注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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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义务植树号召,助推生态光山建设,2月28日上午,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刘春带领天平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到光山县方楼村方楼公园,积极开展植树活动,为建设美丽光山再添新绿。
1月29日上午,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举行了老干部座谈会。
1月28日,春节前夕又时值“小年”,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党组副书记刘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方应权先后走访慰问了退休老干部代表、部分法院干警与困难群众,代表组织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
面临拘传,被执行人刘某不仅不配合,还准备破门逃跑,不料却让蹲守的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了个守株待兔,洋相尽出。
1月4日上午,光山法院举行了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暨培训会。光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峰,县司法局局长黄频,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舒德明,52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以及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主持宣誓活动。
“这笔款我都已经要了八年了”,在光山县人民法院,申请人黄某一边高兴的忙着领取执行款,一边向周围的人介绍自己的案件。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参县普法办组织的紫水宪法公园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11月26日,晚上18时许,刚完成一天扶贫任务的光山法院驻黄大塘村第一书记汪婷婷、驻村工作队成员易浙正在赶往泼陂河镇政府该村脱贫攻坚相关材料。在刚出村口的拐弯路段,汪婷婷发现一辆红色面包车停在路边,一辆三轮车歪倒在地,旁边围着忙乱的群众,地上还躺有一个老人。
“已从西藏亚东乘车赶往拉萨,目前一切顺利,特向大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