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尹月)5月13日,罗山法院驻道交中心员额法官徐刚一天内成功调解了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两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基本案情:2019年3月,孙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相向行驶的张某1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导致驾驶人张某1及乘车人张某2(两人系妯娌关系)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经交通事故认定,孙某与张某1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张某2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张某1以及张某2的亲属分别将司机孙某、车主王某及挂靠公司、保险公司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为减轻当事人诉累,5月13日,徐刚通知两案当事人到道交中心参与调解。
调解伊始,由于孙某驾驶的车辆归王某所有,挂靠在周口某汽车运输公司,在保险公司仅投保有交强险,保险理赔数额有限,但两案原告诉求过高,致使案件调解并不顺利。徐刚便将调解重点放在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和案情分析上,通过本院和其他同类地区法院办理的同类型案件进行耐心讲解分析,使两案原告对诉求金额有了合理认识。
随后,徐刚指导两案原告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录入,通过平台系统核算损失数额,让原告方对赔偿金额有了更为精确的认识。与此同时,徐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未及时到场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徐刚促成两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两案原告12.2万元,车主王某当场再给付20606.01元(此前已垫付7.8万元),具体分配数额两案原告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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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万物复苏。3月24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复植添新绿 志愿护家园”活动。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何啸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深入该院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高店乡泗淮村浉河河道,与司法局、高店乡政府联合验收2019年复植补种树木成活情况,组织滥伐林木被告人进行复植补种,并组织该院干警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日前,罗山法院诉前调解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涉案标的146万元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纷纷称赞法官及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对这场诉前“线上”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为贯彻落实3月16日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关于“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3月19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何啸带领立案庭庭长丁文一等一行走访县司法局,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宗新、副局长万永燮开展座谈,研讨人民调解建设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书记、代院长何啸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工作。他强调,要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切实履行好帮扶责任,逐项落实工作任务,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法院力量。
在疫情防控时期,为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应对新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多渠道开展诉调对接工作,2月25日上午,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就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让当事人“足不出户”纠纷化解。
“现在疫情形势严峻,我在医院需要全天在岗,又陪不了你们了,你回去照顾好家里,注意安全,我忙完这段儿就回去了”大年初二的下午,葛荣领这样对妻子彭学彬说道。平时聚少离多的夫妻俩,本想着春节假期好好享受家庭团聚的日子,不料疫情发生,作为医生的丈夫要进入抗击疫情一线,一家三口才在信阳团聚一天,彭学彬和儿子又被“遣送”回了罗山。
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以饱满的热情打好2019年收官战。12月13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会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聚合力 攀高峰 创佳绩”冬季登山比赛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罗山法院按照信阳市委、罗山县委宣传部要求,选调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宣讲团,分赴学校、单位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总结分析罗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找准短板,精准发力,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12月10日下午,该院召开审判质效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该怎样对接?人民调解工作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日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董王超,受罗山县司法局的邀请,在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与全县80余名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新招录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次零距离的专题辅导和培训,面授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的“秘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