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王淑娟) 2018年7月22日下午,陈某和妹妹一起到夏庄镇街上一个服装店内看衣服,此时店内还有其他顾客也在选购服装。
陈某在看中一件黑色裤子后到试衣间试穿。试穿过程中,陈某发现临近的另一个试衣间地上放着一部手机,该手机事后查证是当时在试衣服的另一位顾客为了方便临时放在地上的。陈某见财起意,趁人不备就将手机关机后拿走,装进了自己的包里。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756元。
盗得手机后,陈某也没有再逗留的心思,与妹妹迅速离开了服装店,并在回家后将手机藏匿于亲戚家的抽屉里,直至案发。
2018年8月27日,息县人民检察院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坦白、认罪、退赃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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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息县人民法院在信阳市平桥区委党校举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班结业仪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忠智、副支队长黄成友、法警支队警政科科长孙锋、法警支队警务科科长詹有华一行出席仪式并观看了会操,息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明强、平桥区委党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传涛陪同。
5月8日下午,息县法院召开2020年1至4月份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总结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玉宝主持,在院的院领导、全体员额法官、执行团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提升新聘用书记员的业务技能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书记员在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辅助作用,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法院工作,4月24日至27日,息县人民法院对新聘用的书记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
4月26日,息县人民法院在信阳市平桥区委党校举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班结业仪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忠智、副支队长黄成友、法警支队警政科科长孙锋、法警支队警务科科长詹有华一行出席仪式并观看了会操,息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明强、平桥区委党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传涛陪同。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4月23日,息县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集中评查了2020年第一季度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共11件,为2020年提升案件审判质效、降低发改率、有效统一裁判尺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明强及各审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增强押解、看管、值庭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日前,息县法院法警大队共30余名法警开始了为期10天的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他们挥汗如雨、战天斗地,用青春和热血阐述着司法警察这一平凡岗位的别样精彩!
为加强息县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司法警察队伍能够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息县法院举办为期十天的司法警察培训班。4月18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信阳市平桥党校举行,息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开出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仪式由息县法院法警大队政委曾德阔主持。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公民国家安全责任感,形成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自觉,息县法院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4月8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2020年度的上班事项、审判执行、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院干警参会,会议设两个会场,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开主持。
4月8日下午,息县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开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分两个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