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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干警细心化矛盾促和解 被执行人锦旗表谢意

2019-05-0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草长莺飞四月天,春意盎然百花开。在这生机勃勃的春日里,信阳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组长陈聪收到了一份暖心的“礼物”,一面跋山涉水远道而来的锦旗。

2016年底,因为子女抚养纠纷,张某将赵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孩子由张某抚养,赵某依法支付子女抚养费每年36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张某于2019年4月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邮寄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于4月10日对赵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4月15日,因为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信息不准确,承办人只能通过电话再次尝试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电话中赵某称因常年在外务工,不知道自己因此事成为了被执行人,她愿意尽快从杭州赶回来与申请人协商。得到被执行人答复后,承办人再次联系尚在上海的申请人并约定了协商的时间。4月18日,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分别来到了执行四组办公室,气氛初始有些紧张,但是当承办人谈到孩子时双方态度都缓和很多。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只是目前自己在杭州打工,工资也仅仅够裹腹,所以希望就抚养费数额与张某再协商。看到赵某态度诚恳也从未否认过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张某表示愿意退让。原本张某申请了2017、2018两年的抚养费共计7200元,赵某可以只支付2018年的3600元。看到双方都有心退让,承办人陈聪决定再努力一把,真正的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看到赵某当场将3600元执行款交到张某手中,承办人提议以后每年的抚养费可由双方私下协商支付。因为抚养费需要一直支付到孩子满十八周岁,且双方并无太大矛盾,也都在外地,两人私下协商会减少很多麻烦。对于承办人的提议,两位当事人都表示赞同,当天两人便达成和解,案结事了。

本以为案件到此算是结束了,岂料一个多星期之后,4月29日,执行四组组长陈聪意外收到了被执行人赵某从杭州寄来的一面锦旗。鲜红的锦旗收藏在小小的锦盒内跋山涉水而来,承载了当事人浓浓的感激之情。能够迅速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并同时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是承办人最欣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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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息县 法院干警 锦旗 责编: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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