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胡月)高空抛物、坠物一直是“城市毒瘤”,与之有关的伤人事件频频发生,成为悬在人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强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新县法院受理了一起高空坠物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2020年2月初,余某将车辆停放在被告所经营的餐饮服务公司门口的停车位内,在停放过程中,公司装修门头上方的水泥石块脱落砸中余某车辆,将车辆后窗玻璃及车顶损坏,造成车辆损失数千元。2月24日,余某发现后报案并及时与被告联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行修理完车辆后,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等各项费用,被告一直置之不理。原告通过网上立案,向新县法院提起诉讼。
5月11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开放后,原告将一面印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的手中,短短十字,情深意长,这是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的认可与褒奖,对新县人民法院的信任与肯定。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伤人毁物的恶性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威胁”并不只源自不文明地“随手一扔”。一个违规搭建的广告牌,一面疏于保养的外墙,甚至是一块松动的玻璃,每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无心之失”,都可能酿成悲剧。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和法院开出的数张 “罚单”,体现了国家司法事后追责惩戒机制的完善,震慑了当事人,教育了更多公众警惕高空坠物之害。但是,事前预防机制和社会各界的综合施策同样值得重视。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执法,让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居住小区要设置高空抛坠物警示牌、提醒牌,在发生过高楼抛物坠物的楼宇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在低层安装防护网、遮挡装置等措施;要加强对高空抛物坠物危害的宣传引导,提升人们的安全认识水平;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社会公德、法治观念,从自身做起拒绝高空抛物。只有让全社会形成拒绝高空抛物坠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才能共筑起保护“头顶上的安全”的坚固屏障,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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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繁花似锦。3月12日,2020年大别山(新县)“送疫迎春、逐梦小康”乡村旅游文化节暨连康山云上赏樱活动浪漫开启,百万网友群集线上,邂逅青山绿水,观赏浪漫樱花,来一场与春天的约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5月19日,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先后到联系乡镇新集镇代咀居委会、黄湾村实地了解脱贫攻坚情况,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全力夯实工作基础,搭建干部群众“连心桥”。
为有效提升公安队伍警务实战技能水平,进一步激发民辅警积极投身大练兵训练的热情和动力,5月15日至20日,新县公安局组织教官先后前往沙窝、八里、吴陈河、千斤等派出所开展实战大练兵送教活动。
还没有走进苏河镇新光村的艾草种植基地,夏风已远远的将一阵阵独特的香气送入鼻腔,霎时间小小的山谷仿佛化身一座巨大的香炉,而香气的源头是一台正在艾草地里工作的收割机。原本不起眼的小小艾草,如今站满了山头,肩负起一方脱贫致富梦。
5月18日,河南省卫健委组织召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暨职业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新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夏代宝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开展食育教育,推进合理膳食》的经验交流,这是新县卫生健康工作一个的新的亮点,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稻苗初探,油菜饱伏,在这春夏之交的美景陪伴下,5月15日,记者来到新县文化大乡—千斤乡体验了“田园王店”“老井杨家冲”“书香抱耳”文旅一日游,近距离感受“书香新县、信义千斤”的独特魅力。
日前,新县法院与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信息共享及保密信息约定,正式开通不动产网络查询专线,新县法院成为全市首个开通不动产网络查询专线的基层法院。
日前,新县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新县县领导吕旅、潘旭、张彬、张毅出席会议。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旭主持会议。
5月11日,新县各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在县教育局统筹部署下陆续错时返校报到,同学们结束了漫长的网络时光,朗朗书声重返教室。至此新县各中小学返校复课补上了最后一块拼图。
5月9日上午,新县县长夏明夫主持召开九龙岭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办公会。新县县领导祁璟、张彬、吕继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