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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2018-12-0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王清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8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此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信阳市平桥区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在全区开展了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12月4日上午,平桥区司法局、平桥区法院等62个单位在世纪广场举行了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以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等方式为主,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上午8时许,平桥区委书记李灵敏,平桥区人大主任倪天成,平桥区政协主席熊保良,平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郑春,平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如福,平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清波,平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伸基,平桥区委常委、副区长江玉安,平桥区人大副主任王鹏远,平桥区政府领导胡善明等区领导,来到世纪广场,现场参观学习宪法知识,并指导活动开展。

李灵敏等区领导认真查看展板宣传内容,并听取平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关于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在司法咨询台前,李灵敏要求,司法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精准化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李灵敏指出,在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宪法,知晓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通过与普法工作者面对面接触、现场咨询法律问题等方式,将使很多市民从中受益。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法规知识,要面向基层,走进群众,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在全区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的法制意识,推动平桥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进展。

当天上午,平桥区还邀请了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谭波教授前来授课,平桥区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区直各单位分管综治工作负责人及政法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今年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平桥区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举办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活动现场,各单位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30多人次,当天共有2600多人到现场参观学法。

(信阳新闻热线: 0376—6365159 邮箱:yxxy2013@126.com)

文章关键词:信阳 平桥 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 责编: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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