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闫峰)近期,随着群众生产生活、交通运输秩序得到有序恢复,各类聚会活动开始增多。部分驾驶员放纵思想,放纵行为,在饮酒后存在侥幸心理,导致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保证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全力遏制因酒驾带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信阳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主动出击,在辖区内认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醉酒驾专项行动。
4月22日,信阳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吴家店中队和孝营执勤组按信阳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要求在312国道和孝营至黄湾处开展醉酒驾查处行动。下午13时50分左右,一辆小型汽车(豫SS2XXX)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点时,执勤人员对其做出停车手势,让其暂时停车,接受检查。在执勤人员做出手势后,驾驶人神色慌张,准备强行掉头,执勤人员立刻上前阻止,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进行酒精检测,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并未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虽然该驾驶人并未酒驾,但其异常的行为和驾驶的车辆(豫SS2XXX,面包车,车辆玻璃全部贴有黑色太阳膜)引起了执勤民警黄国安的高度警觉,遂上前示意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该驾驶人在出示其行车手续后,未能提供本人驾驶证件,并称忘记携带,对其进行询问车上所载物品时,该驾驶人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只说是易碎的玻璃制品,不能轻易挪动,执勤人员立即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在让其打开车辆所载纸箱后,发现该车所载货物均为贵州茅台酒,共计20件。询问其货物来源时,该车驾驶人说只是帮别人发货,刚从湖北小林镇拉过来,且不能提供任何与所载物品有关的手续,执勤民警遂对该车、驾驶员予以滞留。
经查,该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所载20件贵州茅台酒均涉嫌假冒伪劣商品,案值20余万元。现该案及有关人员物品已移交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刑警大队,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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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交通运输秩序逐渐恢复,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喝酒现象增多,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警力采取多项有效举措,祭出重拳整治酒驾醉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近期以来,随着信阳市群众生产生活、交通运输秩序得到有序恢复,部分驾驶员放纵思想,放纵行为,仍存在侥幸和松懈心理,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导致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32起。
司机朋友们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些司机通常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就不属于酒驾了,但却不知道“隔夜酒”驾驶也是酒驾。日前,信阳市明港交警在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就查处了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有抬头现象。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加大执法震慑力度,按照省总队、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浉河勤务大队于3月20日至22日,在浉河中心城区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日前,潢川县一男子醉驾连续闯岗,还造成一名辅警受伤及执法记录仪损坏,潢川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佰元的处罚。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稳定有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29日晚19时30分许,淮滨县交警大队联合辖区各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重拳整治酒驾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五一安全保卫战。
春节期间正是人们走亲访友的好时节,在这个本是充满喜庆气氛的节日里,有些人却因为不吸取“喝酒不开车”的教训,在传统佳节与亲人分离,后悔不已。日前,息县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批因饮酒所致的危险驾驶案件。
为有效推进“百日安全行动”各项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元旦节日期间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统一部署,2019年元旦假期期间,组织开展酒后驾驶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2019年元旦期间,为切实保障节日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平稳,进一步深化百日安全行动及冬季交通事故预防。2019年元旦假日期间,淮滨县交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联合辖区各派出所在辖区主要路段持续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