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正月初八,新年的余韵未散,街旁的大红灯笼尚带着节日的温暖,河南信阳息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已经再次奔赴于执行路上……
早上6时,执行三组干警王汝已经带队往被执行人李某家赶去。叮叮咚咚的小冰雹敲打着车窗,街道寂静无声,一路更是畅通无阻。不过十几分钟,被执行人李某便被从暖烘烘的被窝里带走。被带走的李某尚在迷糊中,提起此案才陡然清醒。
2017年3月彭某在李某的雇佣下为其工程做外墙粉刷,谁料工作中发生了意外,粉刷三楼墙体时彭某不慎滑落并因此导致多处骨折且落下残疾。事情发生后,作为雇主的李某垫付了46000元医药费后就不再理会,发包人彭某明及赵某却不肯赔偿。
2018年,身负残疾的彭某将李某等人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息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彭某明赔偿彭某28375元,赵某赔偿彭某28375元,李某另赔偿彭某29668.2元。判决生效后,彭某明很快履行,而李某及赵某则始终不见履行。
2018年11月,彭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随后向李某和赵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两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结果并不理想,财产查控无收获,两人又始终不曾露面。尽管两人都已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但见不到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9年2月11日,农历春节刚过,执行干警王汝便接到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行踪。为确保顺利带走被执行人,王汝立刻安排人手,准备第二天的行动。
2月12日清晨5时,王汝再次确认被执行人行踪,得到肯定答复后终于松了口气。早晨七点不到,李某就被带回了法院。
李某被带回后,拄着双拐的申请人彭某也来了,息县法院执行局2207办公室内,几人协商了又协商,案件即将和解时,李某却称拿不出来钱了。
上午11时30分,已经体检过的李某眼看着要被送入拘留所才终于慌了,多方联系其亲属帮助与申请人协商。当天下午近3时,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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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息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息县安委会认真谋划,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2月10日下午,息县县委书记金平主持召开脱贫攻坚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县领导桂诗远、王家才、洪有强出席会议。
2月9日,息县县委书记金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听取全县决胜高质量脱贫退出誓师大会筹备情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全县春节期间值班情况。县长袁钢,县领导伍存强、李卓、刘世庚、桂诗远、王家才、李建光、张生日、李博、袁通杰出席会议。
2月10日,息县决胜高质量脱贫退出誓师大会召开,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调优状态,持续冲锋,决战决胜,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退出的目标。息县县委书记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长袁钢主持会议。伍存强、李卓、刘世庚、桂诗远、王家才、李建光、张生日、袁通杰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2月8日傍晚,在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息县谯楼街与南北大街交叉十字路口,身穿志愿者马甲的住建局工作人员仍在风雪中疏导着车辆人流,马路上正洋溢着浓浓的年味,而他们面对穿梭的车流,一边疏导交通,一边扶老携幼,并不时喊话提醒行人和驾驶员注意安全。在等待绿灯的瞬间,一位驾驶浙江牌照的刘先生深有感触地说:“回家过年的车多人多,每条街上不堵车,真是想不到啊!”
春节长假,息县不少市民选择到图书馆里过个书香四溢的“文化年”。2月10日,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走进息县新华书店图书超市,感受到特有的新潮“年味”。
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对干警的纪律规矩约束,丰富法院文化,提升队伍整体凝聚力,将纪律学习寓教于乐,2019年1月30日,息县法院举办2019“迎新春 话廉政”主题活动联欢会。
2019年1月30日上午,息县法院全体干警汇聚一堂,召开息县法院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过去一年的成绩进行总结,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月27日下午,息县冬季秸秆禁烧视频调度会议在县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息县县政府副县长闫清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刘洋出席会议。
家住息县路口乡的岳某,在收到判决书时不禁悔恨万分,因临时起意,顺手“搬走”了他人的稻谷,触犯了法律,2019年1月14日,息县人民法院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2000元,这是贪心和对法律的无知所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