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郝昱玮)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12月23日,信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文件,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信阳市不再向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划入资金,但居民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仍为个人所有,可用于冲抵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文件规定,为确保参保居民原有门诊待遇不降低,门诊统筹年支付限额由2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60%。同时,为方便群众就近诊疗,在已将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高校校医院(卫生室)纳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将纳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并与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医疗机构保持一致、统一管理。
文件指出,要按照“总额预算、人头付费、结余留转、超支不补”的原则,积极推进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年度门诊统筹总额预算额度按季度预付,要以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为预算单位,预算额度应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统筹考虑,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研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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