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车祸致老人死亡 法官巧调解促案结事了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近日,一起离奇车祸纠纷案尘埃落定。在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崔俊杰法官主持的庭前调解中,双方达成谅解,由被告张某向原告罗某家人赔偿1800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16年10月6日,家住浉河区吴家店镇叶庙村的罗某在驾驶手扶拖拉机时不幸翻车,当场死亡。罗某的去世给家人带来很大的悲痛,在仔细查看老人的伤势之后,家属将矛头指向张某。家属称,罗某驾驶手扶拖拉机拉稻子时,因路面虚土高低不平,导致翻车。但是翻车并没有导致罗某死亡。死亡原因是后轮掉进被告挖的树坑,致使罗某摔倒在树窑里,其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扶手左把插入肺部,当场死亡。
自此,罗某的家人找到张某寻求赔偿,直到今年五月,依然协商未果。悲痛的罗某家人将张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崔俊杰接到这一案件后,仔细查看卷宗,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判断,认为双方虽然矛盾尖锐,但原告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双方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款的数目上,想要妥善的化解矛盾,最好的方法是在庭前调解环节协商成功。
2017年6月6日,为了尽快了解两家人的矛盾,让罗某的家人从悲痛中走出来,承办法官崔俊杰决定迅速组织人员下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运用调解“背对背”技巧,通过对双方的耐心仔细沟通,逐渐缩小双方争议,促使赔偿款数目达成一致,调解协商成功。
以调促判,发挥调解的作用是浉河区人民法院一贯坚持的原则。正如崔俊杰法官所说:“有时候调解更能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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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15时20分,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协警朱赛赛正在县府路东段执勤,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本田轿车在红绿灯路口将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电动车撞倒,电动车上的女性驾驶人摔倒在行车道上后倒地不起。
每隔一小时不厌其烦测皮温,观察皮肤颜色,这些都是护士的自觉和责任,而且不计入收费。在这里工作了十多年的黄新艳说,到这个病区的病人大多生活并不宽裕。
中队长尚二平立刻组织中队人员,使用维护违建拆除现场的警戒带将事故现场隔离,避免二次伤害。
“时间就是生命!”中队长尚二平立刻组织中队人员,使用维护违建拆除现场的警戒带将事故现场隔离,避免二次伤害。同时,其他将肇事司机控制、查看当事人伤情,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将电动车驾驶人及时送往医院。
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不仅考验着现代人的智慧,古人也曾频出狠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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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家住鲁山县张良镇某村的李某驾驶一辆无牌小型货车,与秦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秦某妻子韩某怀抱的两岁儿子摔伤死亡。受害人父母秦某、韩某与李某商谈赔偿问题未果,最终经鲁山县法院审理,于2016年8月判决李某支付秦某夫妇各项赔偿费用13万余元,法院判决后,李某未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刘鑫源制定了以追究拒执罪为切入点,分步骤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的策略,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2016年4月,家住鲁山县张良镇某村的李某驾驶一辆无牌小型货车,与秦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秦某妻子韩某怀抱的两岁儿子摔伤死亡。受害人父母秦某、韩某与李某商谈赔偿问题未果,最终经鲁山县法院审理,于2016年8月判决李某支付秦某夫妇各项赔偿费用13万余元,法院判决后,李某未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刘鑫源制定了以追究拒执罪为切入点,分步骤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的策略,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遭遇车祸,一家之主的他变成了植物人。高额医疗费愁坏了本不富裕的一家人,他们不得不通过诉讼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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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在河南省内黄县公路上,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办案途中及时出手,帮助出事司机将陷入公路边沟的货车拉出,解决了道路拥堵状况。
6月17日,一则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我市跑步团体“黎明脚步”的成员王彦青当时就在现场,并为倒地少年提供了帮助。因为曾在医院学习过,为了避免少年受到二次伤害,王彦青不断掐他的虎口,希望他不至于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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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日上午,记者辗转联系到参与救助的九州路办事处城管一中队90后队员户德智。”户德智说,“当时那位女士一直在哭,我叫同事赶紧把执法车开了过来,然后把受伤的小女孩儿送到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