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行行动
专项执行行动
张贴了敦促令和悬赏公告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健 李刚)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扩大战果,该院执行局决定,五一假期继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4月28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到执行局听取了专项行动准备情况汇报。
5月1日凌晨5时20分,参加专项执行行动的26名干警列队完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作战前动员。他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决胜以决战为手段,决战以决胜为结果。今年以来,大家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行动,其目的就是要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让申请人拿到真金白银,凸显决战决胜的效果。他说,今天是五一节,是属于劳动者的节日,大家要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劳动节。
随后执行干警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的带领下,分两组同时出发,按计划前往城关区域及魏岗、来龙、卜集、传流店等乡镇寻找被执行人。
6时10分,两个执行小组各拘留一名被执行人。对本人不在家中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在其住处张贴了敦促令和悬赏公告,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向公众征集执行线索。
五一节全天,潢川法院执行干警共执行案件14件,执结2件,到位执行标的款37万元,拘留被执行人4人,拘传1人,共张贴敦促令和悬赏公告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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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老赖”力度,贯彻落实院党组“四个定期”(定期业务学习、定期研究案件、定期集中执行、定期专项打击)的工作要求,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逃避法院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做到零容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老赖”力度,贯彻落实院党组“四个定期”(定期业务学习、定期研究案件、定期集中执行、定期专项打击)的工作要求,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逃避法院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做到零容忍。
潢川法院按照“周周有集中执行、月月有专项打击”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倒春寒”集中执行行动收官阶段组织实施第三次集中活动,以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和拒执犯罪常态化。
为有效打破“涉公”主体案件执行僵局,潢川法院以“春雷行动”影响为契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多渠道曝光、全方位执行等措施,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信用惩戒和严厉打击,全力破解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各类案件,让公职“老赖”遭遇执行“寒冬”。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老赖”无处躲藏。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老赖”无处躲藏。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其hold不住。
2月5日(正月初九),春节后的第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当人们还沉浸在热闹的走亲访友之时,潢川法院执行局干警仍然不停歇,准时来院加班,开始新一天的执行工作。
近年来,潢川法院充分立足现有资源,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坚持开展节前专项执行、平日集中执行、夜间凌晨不定时执行等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树立司法公信力,从严从重打击治理“公职老赖”,2017年元旦假期刚过,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就立刻展开了新一轮的集中行动,剑指3名公职“老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5月2日,记者从长葛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五一”期间,长葛市法院干警紧盯“创建无积案法院”目标不放松,加班加点,整理装订卷宗,制订执行计划,与申请人打电话联系询问被执行人行踪、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