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潢川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潢川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健 万东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定期专项执行计划,继“五一”开展专项打击外逃老赖后,5月5日,潢川法院开展统一行动,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行动前,该院执行局通过对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一批涉民生案,并制定出周密的行动计划。5月5日早晨7时,16名执行干警分组同时进行,其中一组赴郑州押解上网追逃后,被当地公安机关羁押的涉嫌拒执犯罪犯罪嫌疑人魏某;其他各组分赴城关、开发区、卜集、双柳、付店等乡镇执行,上午9时,两名被拘传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另两名被拘传的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而被拘留。
据了解,本次行动共执行案件21件,执结16件,执行到位金额36.1万元,司法拘留2人,涉嫌拒执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件,自诉立案2件,异地押回上网通缉涉嫌拒执犯罪嫌疑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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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老赖”力度,贯彻落实院党组“四个定期”(定期业务学习、定期研究案件、定期集中执行、定期专项打击)的工作要求,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逃避法院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做到零容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老赖”力度,贯彻落实院党组“四个定期”(定期业务学习、定期研究案件、定期集中执行、定期专项打击)的工作要求,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逃避法院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做到零容忍。
潢川法院按照“周周有集中执行、月月有专项打击”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倒春寒”集中执行行动收官阶段组织实施第三次集中活动,以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和拒执犯罪常态化。
为有效打破“涉公”主体案件执行僵局,潢川法院以“春雷行动”影响为契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多渠道曝光、全方位执行等措施,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信用惩戒和严厉打击,全力破解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各类案件,让公职“老赖”遭遇执行“寒冬”。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老赖”无处躲藏。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老赖”无处躲藏。
全省“春雷行动”以来,潢川法院顺势而为,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老赖”,让其hold不住。
2月5日(正月初九),春节后的第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当人们还沉浸在热闹的走亲访友之时,潢川法院执行局干警仍然不停歇,准时来院加班,开始新一天的执行工作。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