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法院首次出动无人机抓失信人
潢川县法院首次出动无人机抓失信人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6月21日凌晨4时40分,潢川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及其他部门抽调的63名干警已列队完毕,随着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作战前动员后下达“出发”的命令,潢川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此次行动共分四个执行组,在全县范围内对前期排查的35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5时20分,第一名被执行人成功抓获,随后,四个执行组纷纷传来捷报,陆续有多名被执行被拘留带回法院。但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外出躲避执行。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在其住处张贴了敦促令和悬赏公告,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向公众征集执行线索,同时对其家属宣讲执行法律规定,规劝他们认清形势,尽快履行义务。让他们知道:在全国法院攻坚、决胜“执行难”的背景下,失信行为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失信被执行人除了要被强制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还将在银行贷款、项目投标、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等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方面将面临诸多限制;除了因妨碍执行被拘留、罚款,构成拒执犯罪的,还要受到刑事追究。
上午9时20分,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送拘被执行人,另一路在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带领下赶到县城跃进路,对申请人潢川县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董某某侵权案,与姚某等人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屋进行腾空。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打开紧闭的卷帘门进入屋内,对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转运,被执行人慑于强大执行压力,主动配合搬运物品。一个多小时后,这座两层小楼被腾空。执行干警张贴封条后,向申请执行人现场进行了交付。
被执行人到案后,潢川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统一法制教育,督促其尽快履行。
下午4时,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大法庭敲响法槌,对黄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进行公开审理。黄某某因占有他人房屋拒不腾退被诉至法院,该院审理后判决其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所占房屋。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腾退房屋,但其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该院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后,其仍不愿腾房,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该院遂向公安机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后,将该案直诉至法院。至此,黄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让其家人将房屋全部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获得了谅解。法庭经审理认为,黄某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迁出房屋,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当庭宣判,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集中执行行动当日,迫于法院的执行工作力度,被执行人王某某、徐某某和张某某让家属拿着现金赶到法院当场履行。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胡某某得知法院到其家中强制执行,迫于压力让家属将其名下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开到法院。
以往的执行现场跟踪拍摄记录工作,由执行干警利用手机同步拍摄、录制,但是,有很多失信人有高墙、大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都拒不开门,导致执行干警无法全面宏观地把握住整个执行现场的动向。
为解决这一问题,潢川法院开动脑筋,拓宽思路,积极探寻执行手段信息化高科技技术的应用。此次执行行动,首次出动无人机7架次,对执行现场进行全面掌控。失信人付某某开有一家养猪场,厂房十分大。院门口有摄像头、院内有2条大狼狗,无奈下出动了无人机侦察取证。
当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现场发放执行款349.9万元。执行案件35件,执结6件,和解并部分履行2件,执行到位金额27.7万元,司法拘留11人,腾空房屋3处,扣押车辆2台,出动无人机7架次,出动车辆16台,警力63人。
全程见证了此次活动并参加执行款发放仪式的省人大代表、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兴伍说,潢川法院从今年春节开始,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很好的成绩。我先后旁听了集中审判拒执犯罪的庭审,见证了对公职身份被执行人的集体约谈,这些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对潢川法院的执行工作感到十分满意,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希望潢川法院全体干警再接再厉,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潢川法院利用今日头条客户端对此次集中执行进行了现场直播,21万网友进行围观。此外,还邀请了《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大河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河南电视台、信阳电视台、信阳教育电视二台、人民网、凤凰新闻网、映象网等媒体现场参与、报道,大力营造执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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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一行到潢川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6月2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一行到潢川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5月26日,潢川法院召开涉特殊主体履行义务敦促约谈会,对尚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22名公职身份被执行人进行集体约谈。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促使特殊被执行主体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进一步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
2017年5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7年5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定期专项执行计划,继“五一”开展专项打击外逃老赖后,5月5日,潢川法院开展统一行动,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定期专项执行计划,继“五一”开展专项打击外逃老赖后,5月5日,潢川法院开展统一行动,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省高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4月21日,潢川法院再次亮剑出鞘,集结出征,全力攻坚执行难。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老赖”力度,贯彻落实院党组“四个定期”(定期业务学习、定期研究案件、定期集中执行、定期专项打击)的工作要求,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逃避法院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做到零容忍。
为加大对无人机监管,自今年6月起,国家开始对无人机实施实名制登记。专家表示,实名制将有助于无人机行业规范化发展,短期内或将对市场增长带来一定影响,加速行业洗牌和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