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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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陈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庆祝建军九十周年涉军维权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7月12日下午,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与副院长刘建国,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亚东、马克勤,办公室主任李刚,民一庭庭长杨永山一行到潢川县人民武装部召开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潢川县人武部政委任伟、县人武部政工科长贾汉璐、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蔡东峰、县武警中队副中队长张立国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刘建国副院长、马克勤专委介绍了近年来潢川法院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情况,通报了该院开展庆祝建军九十周年系列涉军维权活动开展情况;杨永山庭长汇报了有关涉军案件的审理情况。随后,双方围绕军民共建、司法拥军、涉军案件信息共享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交流,并现场解答了驻军战士提出的法律问题。
郭长林院长表示,涉军维权工作要围绕一个理念提高认识,带着对人民子弟兵的浓厚感情,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落实好加强协调、军地互动、跟踪督办、扩大服务、多元化解、优先救助等工作机制,审理、执行好涉军案件,实现多元化解和立体保护,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要抓好细节,突出效果。主动加强与人武部、驻军单位的联系,实现“送法进军营”常态化,及时回应官兵的法律需求。
任伟政委表示,今天的座谈体现了潢川法院党组的政治站位和对军队、军人的真情实意。通过沟通交流使大家对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对潢川法院的涉军维权工作表示肯定,希望军地双方加强互动,落实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的维权意识,依法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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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下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党课,在家院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7月11日下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党课,在家院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黄某甲与黄某乙系亲兄弟。黄某乙与其父母及弟弟分家并单独立户。2014年,黄某甲经过批准在本村民组自建房屋二间三层。2016年,黄某乙夫妻以房屋系其父母所有为由,未经黄某甲同意即入住该房屋,经多方调解拒不退还。
6月26日上午,一支锣鼓队簇拥着一位手持锦旗的妇女来到潢川法院门口。只见锦旗上写着“感谢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我追回52万元欠款”。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来给执行法官送锦旗。
6月26日上午,一支锣鼓队簇拥着一位手持锦旗的妇女来到潢川法院门口。只见锦旗上写着“感谢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我追回52万元欠款”。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来给执行法官送锦旗。
6月21日凌晨4时40分,潢川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及其他部门抽调的63名干警已列队完毕,随着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作战前动员后下达“出发”的命令,潢川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6月2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一行到潢川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6月2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一行到潢川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5月26日,潢川法院召开涉特殊主体履行义务敦促约谈会,对尚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22名公职身份被执行人进行集体约谈。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促使特殊被执行主体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进一步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
2017年5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7年5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定期专项执行计划,继“五一”开展专项打击外逃老赖后,5月5日,潢川法院开展统一行动,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定期专项执行计划,继“五一”开展专项打击外逃老赖后,5月5日,潢川法院开展统一行动,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针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案件及其他难执案件,潢川法院自4月25日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先后赴延安、郑州、焦作等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月27日上午,开封市金明区人武部利用高三学生返校集中填报志愿的时机,走进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和现场报名,重点宣传报考军校、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有关政策,争取更多考上大学并怀揣军营理想的同学们,填报“军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