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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法院:承包鱼塘起争执致邻里失和

2017-09-2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息县曹庄村余围孜和王庄村之间曾有一汪清凌凌的池水,水中游鱼无数,算得上一番好景致。可如今经历过两年多的诉讼,鱼塘早已不复当初,已经干裂的池底荒草丛生。

转包鱼塘 风波乍起

故事起于一起承包合同,2004年余围孜村将两村之间的鱼塘承包给卢某并约定了承包费用。但是2009年卢某未经发包人同意便将鱼塘转包给李某(李某系王庄村村民),且一直到2015年卢某与李某两人均不曾向余围孜村支付承包费用。

2015年1月,余围孜村将卢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卢某返还鱼塘。判决生效后,卢某虽同意了返还鱼塘,但鱼塘却仍由李某实际占用。

2016年2月余围孜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返还鱼塘。案2016年5月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措施将该鱼塘返还余围孜村。

本以为案件到此就结束了,谁知这个鱼塘又一起执行案件已经立案。

强夺鱼塘,两败俱伤

2015年2月,余围孜村要求返还鱼塘的案件正处于审理当中,彼时余围孜村村民与李某之间的矛盾已经逐渐白热化。李某当时正准备抽水清库,放养鱼苗,而余围孜村村民余某清则一度带人阻挠,导致李某的鱼苗大量死亡,造成经济损失共计29618元。同年李某将余某清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余某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共计29618元。

2016年7月,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决定将两人叫在一起共同协商。协商当中余某清态度良好,表示其是出于维护村民组利益,气不过才带人进行了阻挠。现在鱼塘已经进行了返还,余某清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是拿不出现金,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解,2016年12月两人最终达成和解。

本已为案件到此应该是真正了结了,岂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文斗已结,武斗再起

2016年4月,返还鱼塘纠纷正处于执行阶段,而余围孜村村民周某却与李某的父亲再次发生纠纷。因周某等人强制挖塘放水,李某的父亲李某亮进行阻止,双方大打出手,铁锹都亮了出来,周某更是被致轻微伤。

鱼塘返还之后,周某仍是气不过。2017年3月,周某将李某的父亲李某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李某亮赔偿周某共计5390元。

2017年7月,周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再次接到案件时,执行干警无奈抚额,居然又是因为鱼塘,上一个案子不是才刚刚和解,怎么又动起手来了……

考虑到案子的特殊性,执行干警迅速便联系了我们的“老熟人”李某。李某已经多次与我们打过交道,一听说了此事便很痛快的来到了执行局。

提到这个案子,李某又是气愤又是无奈,这几年因为这个鱼塘一再奔波,现在鱼塘虽然已经返还了,但是事情并未了结,他甚至一再表示要继续起诉,要求周某赔偿强制挖塘造成的损失。

在场的执行干警啼笑皆非,两人现在纯粹是意气之争,为了化解纠纷,执行干警当即叫来了周某。在执行干警和风细雨的安抚中两人渐渐平静下来。

在一遍又一遍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两人都沉默了。最终李某同意赔偿损失也不再提起诉的事,而周某也终于低头承认当年是自己太过冲动……9月18日,李某将赔偿周某的5500元交到了周某手中,这场两年多的争端终于落下帷幕。

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听见露珠滚落草尖,听见鱼儿吐泡打滚。两个平静安详的村落却一度因为一个小小鱼塘一次次兵戎相见,双方疲累不堪,可谓两败俱伤。合理的诉求固然当得到支持,但诉诸于暴力,最终不过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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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息县人民法院 鱼塘纠纷案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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