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再掀“清收风暴”继续实施专项执行
潢川法院再掀“清收风暴”继续实施专项执行
潢川法院再掀“清收风暴”继续实施专项执行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陈明)为支持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优化辖区金融环境,潢川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8月17日至23日开展为期7天的“清收风暴”涉信用联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8月20日早上5点50分,由该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抽调的18名干警组成的两个执行小组列队完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作战前动员,下达“出发”命令后,两个执行小组分头出发,同时行动。
场景一: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莫某某、余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莫某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万元及利息;期限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以余某某设立抵押的房屋实际价值履行清偿义务。判决生效后,莫某某、余某某未予履行,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莫某某、余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相关文书,但二被执行人拒不申报也不履行。本院依法决定对莫某某、余某某处拘留十五日处罚。
场景二: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余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余某某偿还潢川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余
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但余某乙长期外出躲避执行。20日,本院根据线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
场景三: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某某、洪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抵押的一处饭店予以查封,并进行了评估。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饭店房屋门前张贴了敦促履行公告,下一步将对该房屋依法拍卖,偿还借款。
8月20日,共执行案件6件,执行款345万元,拘留拘传被执行人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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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下午,潢川法院刑事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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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该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结合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通过调整、聘用等方式为执行局充实力量,该局现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各5人,含驻局警务小组和其他辅助人员共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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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潢川法院法警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本次活动由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李友谊主持,支部党员共7人参加。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次支部会。
8月15日下午,潢川法院法警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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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潢川法院执行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强力执行,先后实施了“春雷行动”“倒春寒行动”“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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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潢川法院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先后成交15件,成交金额437.61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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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审判责任、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8月8日,潢川法院召开员额法官学习教育暨工作点评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全体员额法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法官们说得入情入理,我们心服口服,不争了!”随着张某、赵某的这句表态,一起多年“缠案”尘埃落定。潢川法院民三庭与执行局法官们多日来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的工作,得到了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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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新野县农信联社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不良贷款“清收风暴”活动,对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拖欠贷款的赖债户,采取上门催收、签订还款计划等方法进行清收,确保信用社资金不受损失,营造了良好的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