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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食药监局“三强化”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

2018-02-0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马悦)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销售管理,防止辖区流弊发生,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对经营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该区局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严厉督促辖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购买方资质真实性及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防止特药流弊。自查范围为本辖区生产、销售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制剂的单位。重点是查验购买方资质真实性,并留存进货查验、存储、生产、销售等相关记录。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流向核查。同时要求生产、批发企业应及时将特殊药品的购进信息、库存信息、销售信息及时做电子数据备份,严防特殊药品流弊。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为落实监管成效,区局对辖区内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并要求生产、批发企业及时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风险问题。对未按规定审核确认购买方资质或违规销售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该区局将建立第二类精神(含麻)药品销售管理长效监管机制,防止辖区流弊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新闻线索邮箱:yxxy2013@126.com  

新闻热线电话:0376—63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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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浉河区,食药监局,精神药品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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