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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法院:风雨打工路 诚信老区人

2017-10-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艳) 10月2日,国庆小长假第二天,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是被执行人潘某的丈夫,刚刚从外地赶回来,手里还拿着打工挣来的血汗钱,一共是九万三千元,他告诉执行人员,自己妻子不懂法律,并不是不履行义务,现在就替妻子将钱还上,希望法院能够从宽处理,释放自己的妻子,不再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潘某,女,48岁,家住新县城关发展大道附近,在一家茶餐厅打工。2017年4月5日,老板李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胡某借款十万元,由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诺一周后还款。后来老板因经营生意不善,茶餐厅倒闭,无力偿还借款,在胡某多次催款的情况下躲了起来。胡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传唤二人,但均未到庭参加诉讼。2017年7月19日法院判决由李某偿还胡某借款十万元及利息,潘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8月14日,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李某,并去李某家中,均未找到李某,多次打潘某电话,潘某表示自己没钱,给她一点时间去找李某要钱。2017年9月27日,在法院“秋季攻坚”第一次专项执行行动中,依法对潘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潘某表示自己没钱,但当场在其身上搜出两万元现金来。

潘某被拘留后,其在外务工的丈夫得知情况后,立马赶回来,东拼西凑,再加上自己打工挣来的积蓄,终于凑够了9.3万元,交到执行人员手里。他说“我在外面务工,并不知道她给别人做担保并欠债,法院通知我,我才知道有这么回事,她不懂法律,怪她也没用,先把钱还上,再想其他办法”。

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大家都像这位积极还债的丈夫一样,社会欠钱不还的“不良风气”就会慢慢减少,“诚信”、“信用”观念才能慢慢深入人心,变成一种习惯。加强公民诚信教育,从普法教育入手和加大处罚力度着手,提高“老赖”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公民的心灵诚信度,让诚信的观念入心入脑,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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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县 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裁定罪 刑事责任 责编:张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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