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世林)近日,申请执行人潢川县某公司被占用的最后一间房屋被潢川人民法院协助腾空并张贴封条,至此,四起涉破产企业腾房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潢川县某公司原是该县一家知名电器企业,后因种种原因经营困难,该公司经申请最终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为解决职工养老等问题,该企业办公室及厂房等被有关人员长期占用,拒不腾退,公司破产清算组通过诉讼要求郑某某、郭某某、王某、雷某某腾房。潢川法院经审理裁定四被告腾空退还房屋。裁定生效后,四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四起执行案件的背景及复杂因素,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潢川法院执行局执行团队负责人蔡少财和执行员李世林分别向四名被执行人深入了解了占用房屋的具体原因,释法明理,使四名被执行人明了各种法律关系。经过一番工作,郑某某、王某、雷某某愿意配合法院执行。11月16日,执行人员完成了这三间房屋的腾退。但被执行人郭某某抵触情绪较大,言行过激,团队决定暂停腾房行动。此后,执行员李世林马不停蹄的连续上门做郭某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腾退房屋属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李世林还发动其亲属一起做郭某某的工作。对郭某某提出的其他要求,则一方面与企业破产清算组积极协调,一方面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经过方法得当、耐心细致的工作,郭某某于11月21日主动将室内物品腾空。四起涉破产企业的执行案件全部圆满执结。
近年来,潢川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多次稳妥执结涉破产企业案件,为破产企业财产处置和困难职工安置扫除了障碍,服务了经济发展大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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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些人心存侥幸,企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法院执行。日前,一名躲到山西太原的被执行人潘某某被潢川县人民法院以异地执行方式司法拘留15日。
11月10日16时,看着施工人员把最后一点水泥抹平,在现场守了一天的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万筱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10月18日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潢川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干警共50人在院视频会议室集中收看十九大开幕会。
据统计,当天共执行案件12件,执结3件,和解并部分履行1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司法拘留3人,涉拒执罪逮捕1人。
9月28日,凌晨5时30分,天还没有透亮,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五个执行团队及信息组共39名干警列队集合完毕,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作战前动员后下达“出发”命令,执行团队分乘六辆警车从法院出发。
9月27日下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全体员额法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9月26日,信阳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忠智,信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柏定一行到潢川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9月15日下午,潢川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李莹、副庭长董飞、来龙法庭庭长苗勇、来龙乡司法所所长雷厚辉一行,到来龙乡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9月6日 ,潢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局法官杨海洪对着刚刚履行完毕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某和刘某说。
2013年,刘某某因向邬某某借款5万元一直未还,被邬某某起诉到法院。潢川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某偿还邬某某5万元及利息。
9月11日,潢川法院大门旁一张鲜红的感谢信显得尤为醒目,申请执行人的丈夫王老师将一面锦旗地送到刑事法官董飞和执行干警刘斌手中,激动地说“这笔赔偿款是我们夫妻俩收到的最好的教师节礼物!”
9月7日傍晚,潢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面对大家善意的劝解,一位耄耋老人“固执”地说。他坐在靠门口的椅子上,不时扶着门框向外张望,像是在翘首盼望晚归的亲人。
为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进工作,9月8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第二次员额法官学习教育暨工作点评会。
9月7日下午,潢川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室主任任俊峰和潢川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莹、副庭长董飞一行,到张集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
2017年3月6日,潢川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高消费行为,对其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