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养护淮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3月16日下午,潢川县水产局在魏岗乡郝楼村河道,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3月15日上午9点,潢川县工商质监局在四楼视频室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
3月15日下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叶先亮,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潢川县公安局传流店派出所所长。
3月10日上午,潢川县老城街道办事处隆重召开2018年度工作会议。
3月11日上午,在付店镇晏庄村万亩樱花园基地,来自全县10多个单位的100多名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加由共青团潢川县委发起的“绿风尚.共植一片林”义务植树活动。
“三八”妇女节,当日下午,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带领该院部分女干警到县胜利园林有限公司、国伟园林工程公司参观调研。
2月28日上午,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袁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执行团队负责人李世林的手中。
2017年1月,汪某经朋友介绍向罗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利息。当天,罗某向汪某实际转款95000元。此后,汪某支付了两次利息却未按约定还款,罗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汪某应偿还罗某借款95000元及利息。后罗某向潢川县法院申请执行。
3月4日上午,潢川县弋阳街道办事处在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8年工作会。
3月1日凌晨5时30分,天色刚刚透亮,团圆的月亮隐约显露着身影。潢川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已经列队集合,整装待发,“春季利剑”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即将出击。
2月26日,潢川县邻县的某宾馆内,被执行人董某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执行干警,一脸惊愕。他想不明白,自己为了躲避法院的执行,故意把车开到邻县的一家宾馆入住,却仍然被执行干警找到了。
2月28日上午,潢川县文化会展中心广场上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由潢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县文化馆、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县电视台承办的2018年“春满中原”潢川县民间民俗文艺展演活动精彩上演。
近日,潢川县2018年工作会议召开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主动把公安工作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维护双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结合潢川县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潢川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竭力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