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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公安局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018-02-2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黄公轩)为维护双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结合潢川县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潢川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竭力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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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组织领导

       专门成立潢川县公安局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晋任组长,政委王冬冬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城区各派出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由张杰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导、信息收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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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化工作目标
       由治安大队牵头,做好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禁放办”日常工作。交警大队对入潢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非法运输行为的及时控制行为人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巡特警大队按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巡逻,发现违规燃放的,立即控制行为人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勤务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出警现场处置,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平台,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撼效果。督察大队对各单位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警务保障室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城区派出所加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力度,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动员各小区悬挂“禁放”横幅,实现宣传全覆盖;双节期间,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方式,各单位执勤民警在指定执勤地点上岗执勤,对执勤中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行为,一律予以制止,视情依法打击处理。
       依法严厉处罚
       工作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凡在禁放区内燃放的,一律当场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挠、妨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新闻线索邮箱:yxxy2013@126.com
       新闻热线电话:0376—63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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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潢川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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