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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之后“消失” 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终被拘

2018-03-2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陈明 刘斌)“我知道你们在找我,我现在没钱还”。3月14日,正在工地干活的胡某某面对“从天而降”的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吃了一惊,但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2015年10月19日,黄某(女)与胡某某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除对夫妻房产的使用及共同债务分割进行了判决,还判决胡某某将其在离婚之前卖掉的轿车价款给付黄某一半,即5100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某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潢川县法院受理了该执行案件,执行局邬志江执行团队向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因胡某某未按要求报告其财产,2016年1月28日,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团队负责人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胡某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2016年2月28日,经黄某申请,潢川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3月,申请人黄某向法院提供胡某某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但此后胡某某仍拒不履行且踪迹不定。3月14日,邬志江执行团队得到线索,胡某某现在郑州市管城区的某工地打工。团队干警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法院执行人员的配合下,将胡某某拘留。胡某某因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最终被法院依法决定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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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潢川,离婚,给付义务,男子,拘留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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