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王淑娟)4月13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点评会。重点对第一季度的审执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会上,息县法院领导签署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会议首先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的带领下,由院领导带头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承诺坚决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以身作则,党风廉政工作常抓不懈。
责任书签订结束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付军昌宣读了表彰名单。对在第一季度中表现优异的办案标兵徐无己、祝飞、于新华、李欣、张彬、樊鑫6名同志及先进个人宋鹏、李洁、袁媛、万诗文、唐华5名同志进行表彰,号召全院干警向先进模范学习,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随后,院工会主席贾坤宣读息县法院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情况,并对该项工作进行点评,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方案,为法院下一步的审执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参考。
会上,祝杰院长指出,2018年已然过去了一个季度,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同时还要看到我院的工作距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对此,希望全院干警首先要振奋精神,从工作作风抓起,从对待具体工作的态度做起,团结一致,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其次要补齐短板,向兄弟法院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提升标准,严把文书质量关,注重案件评查,提升工作标准和办案标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最后要守住底线,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成一句空话,而是应当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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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儿童是国家的希望,然而,总有人无视道德与法律,逐利妄为,最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老张(化名)和老李(化名)原系亲戚,本应当同气连枝,互助互爱,然而近日却因为侵权纠纷闹到了法院。
息县的叶某今年61岁,三年前的一场车祸令其达八级伤残,如今的叶某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年都需要大量药物维持健康。而当时的肇事者周某则在判决生效后便下落不明。
2018年3月30日,息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正式开始投入使用。
3月19日晚,浙江平湖骤然降温,只着单衣的执行三组干警们迎着冷风,在深夜赶到了乍浦镇。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系列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犯罪行为涉及河南、广东、福建、安徽、江西,涉及人数达30多人,是范围广、跨度大、涉案人数多的系列案件。
2016年5月,陈照因健康权纠纷将陈录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陈照各项损失共计38508元。
2017年8月,因债权债务纠纷,借款人彭某、担保人彭某丽(彭某姐姐)和沈某被诉至息县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三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彭某偿还尹某57000元及利息,彭某丽与沈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并不见彭某履行,尹某无奈于2017年1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宣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3月13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干警在人流集中的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3月9日下午,息县法院召开2018年度全院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对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再教育。
大年三十下午三时,街道上行人稀少,商铺都关门歇业准备着热热闹闹的年夜饭。而在息县法院执行局里,匆匆的脚步声一直未停……
2月11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近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宋海萍来到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后,首先查看了法庭内部的工作生活环境,询问了法庭配套设施是否完善
2月8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召开春季攻坚执行活动动员会。
2月5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村霸”型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