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余丽娟)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参与积极性,5月8日上午,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到信阳市新县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采取张贴公告、展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详细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重点打击对象、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各类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自觉加入这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人民战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县法院立足本职,闻讯而动,相继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共召开动员会 5场次、印发通告500张、发放宣传资料200册、悬挂横幅20条、设置宣传栏3处、发表电视讲话1场15次转发1000余次,5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除除恶标语……全面占领主要舆论宣传阵地,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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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五月天,青年奋进正当时。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部分青年干警组成篮球代表队与新县司法局代表队进行了一场“五四”青年节篮球友谊赛。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4月23日下午,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以《立足本职 秉公办案》为题,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聆听党课。
为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激发干警活力、培育司法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4月23日,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对新县人民法院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斌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自2016年至2018年,被执行人张某账号进、出帐交易流水近四百余万元,但张某向新县法院财产申报其无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被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自2016年至2018年,被执行人张某账号进、出帐交易流水近四百余万元,但张某向新县法院财产申报其无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4月17日上午,新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斌、执行局局长黄亚诚带领执行局9名同志,前往柘城法院学习考察执行工作。
日前,新县法院针对个别部门信访量增加趋势、纪律作风松懈苗头,开展对部门负责人的批评性约谈。
4月3日,新县法院二十余名干警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的带领下,前往新县烈士陵园参加清明节祭扫活动。
4月2日下午,新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
3月28日,随着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缴费凭证,新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业务成功办理,标志着该院正式进入了电子支付新时代,同时也开启了司法便民的新纪元。
3月19日,新县法院召开2018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斌主持,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同心协力、互帮互助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涉及法律认定的诉讼主体方面,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是独立而不可替代的个体,任何人在没有得到明确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名义私自充当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等诉讼参与人。
3月9日,在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的带领下,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前往新县沙窝镇刘湾村开展志愿植树活动。
为了扩大执行宣传影响效果,新县法院组织部分青年干警走进火车站,开展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受到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