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王淑娟)信阳市息县的小孟(化名)与其他年轻人一样,平时喜欢用手机刷刷新闻,玩玩微信。2017年11月,小孟在微信上发现了一个“能人”,打着“代办驾驶证”的广告,号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代办驾驶证,小孟遂将其加为好友聊了起来。
通过聊天,小孟得知,代办驾证要交“定金”及“制作费”等费用。看到这位微信“好友”信誓旦旦地保证,小孟放松了警惕,先后转出“定金”3000元。果然,过了没多久,这位“好友”将办好的证件拍照发给了小孟看。此时,小孟还未完全放松警惕,因此并没有将后续款项转给“代办驾驶证好友”。
谁知没过几天,居然有自称车管所工作人员的电话打来,让小孟去领取办好的驾驶证。这下,小孟完全被这位微信“能人”折服了,遂毫不犹豫地又转出了11000元。后因驾驶证不能使用,小孟才发现被骗。
骗小孟的这位“能人”正是之前经历过一次“牢狱生活”的朱某。刑满释放后,朱某没有思考如何改过自新,重获新生,而是动起了歪脑筋,成日幻想不劳而获,利用网络发达之便实行起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
而与小孟聊天的这一类微信号,朱某手中有好几个,都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为专门实行诈骗而设置,其中的注册信息都是虚假的。而为了让被害人能够深信不疑,继续转款,朱某一人分饰两角,自导自演假扮所谓的“车管所工作人员”给小孟打电话,因此取得了小孟的信任,将其钱财诈骗到自己的账户上。
2018年4月26日,息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1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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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诚邀县内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代表相聚一堂,召开“提两率、大走访”座谈会。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等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王水(化名)是信阳市息县某乡的一位普通村民,有稳定的收入,为人义气也有众多好友。他的叔叔王大(化名)与他同村,叔侄两人多年来关系一直不错,直到2011年, 一笔借款的产生,打破了两人和谐、平静的生活。
5月9日下午,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召开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发言人李学国主持,全体执行干警参会,并邀请息县电视台、息县新闻网、息县长安网等媒体负责人参与了发布会。
在先人的坟墓前祭祀缅怀本是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的具体表现,然而近日息县一男子却以祖先的坟墓被毁为由向村民敲诈勒索,最终被息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清晨的风凉凉爽爽,尚杂着昨夜的水气,不到6时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已经集合完毕,“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活动全面展开。
近年来,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实现了执行工作模式的重大转变,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第一季度,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共执结162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金额3933.5万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2人,罚款15人5.2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2人次,司法拍卖成交金额1875.51万元。
4月13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点评会。重点对第一季度的审执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儿童是国家的希望,然而,总有人无视道德与法律,逐利妄为,最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老张(化名)和老李(化名)原系亲戚,本应当同气连枝,互助互爱,然而近日却因为侵权纠纷闹到了法院。
息县的叶某今年61岁,三年前的一场车祸令其达八级伤残,如今的叶某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年都需要大量药物维持健康。而当时的肇事者周某则在判决生效后便下落不明。
2018年3月30日,息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正式开始投入使用。
3月19日晚,浙江平湖骤然降温,只着单衣的执行三组干警们迎着冷风,在深夜赶到了乍浦镇。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系列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犯罪行为涉及河南、广东、福建、安徽、江西,涉及人数达30多人,是范围广、跨度大、涉案人数多的系列案件。
2016年5月,陈照因健康权纠纷将陈录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陈照各项损失共计38508元。
2017年8月,因债权债务纠纷,借款人彭某、担保人彭某丽(彭某姐姐)和沈某被诉至息县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三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彭某偿还尹某57000元及利息,彭某丽与沈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并不见彭某履行,尹某无奈于2017年1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