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刚 陈明) “现在开庭!”8月17日上午9时,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法庭内法槌敲响。该院的7人大合议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是信阳市首例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两名检察员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双重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信阳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蔡红莉,信阳市检察院领导,信阳市县人大代表胡星、白杨、钟伟、焦劲松、宋强、任忠强,信阳市县政协委员张培全、吴雪红、刘健、李健以及基层组织代表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省、市媒体记者现场报道庭审并参加了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赵某某在潢川县桃林铺镇与上油岗乡交界处的白露河河道禁采区内采挖河砂并售卖非法获利。为方便采砂,赵某某擅自开挖河道,改变河流流向,取土垫路形成深坑,经鉴定:赵某某共计非法采砂8千余立方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1万余元。赵某某的非法采砂行为还造成河堤损毁,损害了公共利益。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两高于2018年3月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赵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潢川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依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具有专业知识、来自基层组织的陪审员组成七人大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贯彻依法严惩精神,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辨双方展示证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并组织控辨双方到案发地进行了实地勘查。
当日上午,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发表控辩意见。潢川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贺某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对生态修复提出专业意见。
经过法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愿意承担附带民事责任,并愿意承担9万5千余元的盗采河段河道、河堤修复费用(庭前已交纳)。
合议庭在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盗采河砂造成的损失31万余元;作案工具挖掘机、大货车予以没收;责令其承担修复费用9万5千余元(已缴纳),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修复方案的要求完成修复工作。
庭审结束后,潢川法院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宣教科科长陈明主持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邓宇平和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智勇应邀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本案审理的相关情况和潢川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该案的审判,在依法惩治盗采河砂犯罪行为的同时,对环境资源犯罪生态修复请求提供了刚性的司法保护。彰显了潢川法院严惩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担当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坚定决心。
潢川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协调机制,做好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对接,保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合力筑牢司法屏障,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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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局长,我明天还要去局里找你,你在吗?这次是去给你们送锦旗的……”申请人马某某在电话里的笑声,让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忠的心里感到一丝久违的轻松。
近日,信阳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法警支队支队长、执行局负责人李忠智一行到潢川法院督导检查执行工作。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扣划、到就职企业敦促履行的方法,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为庆祝建党97周年,6月28日上午,潢川法院召开庆“七一”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出席会议并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全院干警参加表彰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同占在全市政法系统提升“两率”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6月22日,潢川法院召开提升“两率”回访当事人工作推进会,总结潢川法院前一阶段提升“两率”“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和回访当事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信阳市委政法委提升“两率”六套组合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率”调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近日,潢川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刚带领综合部门5名干警,继续利用周末时间在潢川县老城办事处大巷社区、南海社区开展提升“两率”集中宣传活动。
6月6日下午,河南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了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大合议庭”,在审判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抢劫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次采用“3+4”七人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也是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适用该模式的首例案件。
6月6日下午,潢川法院举行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向近期执结的16起涉农民案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市县人大代表冯建平、胡仿会、张新生、王健侠、白杨、任忠强、焦劲松、肖荣英,市县政协委员林术现、王九江、李祥忠、罗文娟、陈梦贺参加仪式。发放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主持。
6月6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庭大法庭举行“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判会”,对4起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获刑。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声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潢川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头条号、户外大屏幕等平台发布《潢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宣传执行动态、典型案例,打出执行宣传“组合拳”。
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6月4日,潢川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在双柳树镇晏岗村洪山寨正式建立。今后在审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刑事案件时,被告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将将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我把钱带来了,赶紧把我的信息从名信名单里撤了吧!”5月8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吴某急匆匆来到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要求履行欠款,并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从拒不配合执行到主动履行义务,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