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刚)“李局长,我明天还要去局里找你,你在吗?这次是去给你们送锦旗的……”申请人马某某在电话里的笑声,让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忠的心里感到一丝久违的轻松。
马某某早年开办公司从事经营,用盈余的利润建造了一座相当规模的楼房,除了满足公司办公,还有部分楼层对外出租。而袁某某看到人口流动带来的商机后,决定投资开办宾馆。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租赁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意料之外的原因,双方发生了分歧,进而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后,对双方因租赁协议引发的两起案件分别作出判决。根据判决袁某某需要将楼房腾空交付、支付房租;支付由马某某代付的税款,两项合计100余万元。
双方的矛盾,加之经济上的困窘,让袁某某未能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某遂向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法院对涉案楼房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但在房租和税款的执行中虽经采取扣划等强制措施,却因袁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明显进展。此时,双方因案件又引发了新的矛盾,势同水火。马某某因此对执行人员产生了怨气,多次到执行局要求尽快执结案件。
为了破解该案面临的困境,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与分管院领导、局领导和执行团队共同研究执行方案。经研究决定,动员马某某选择悬赏执行,向社会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袁某某的财产线索。
2018年2月,悬赏公告发布2个月后。执行人员得到举报线索——袁某某以可观的薪酬受雇于一家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到公司所在地核实相关线索。在确定属实后,3名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赴袁某某工作地点。
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袁某某感到十分惊讶。而执行干警们的执着,也让他彻底放弃了抵触心理,很快凑齐了执行款,交付到法院。
得知执行款到账,马某某十分高兴,在去办理领款手续前,给潢川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忠打了前文中的电话,还专门写了两封感谢信、做了两面锦旗。到法院后,马某某执意亲手把感谢信交给院长郭长林,并向副院长刘建国、执行局局长李忠和执行团队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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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阳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法警支队支队长、执行局负责人李忠智一行到潢川法院督导检查执行工作。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扣划、到就职企业敦促履行的方法,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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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建党97周年,6月28日上午,潢川法院召开庆“七一”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出席会议并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全院干警参加表彰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同占在全市政法系统提升“两率”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6月22日,潢川法院召开提升“两率”回访当事人工作推进会,总结潢川法院前一阶段提升“两率”“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和回访当事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信阳市委政法委提升“两率”六套组合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率”调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近日,潢川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刚带领综合部门5名干警,继续利用周末时间在潢川县老城办事处大巷社区、南海社区开展提升“两率”集中宣传活动。
6月6日下午,河南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了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大合议庭”,在审判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抢劫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次采用“3+4”七人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也是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适用该模式的首例案件。
6月6日下午,潢川法院举行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向近期执结的16起涉农民案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市县人大代表冯建平、胡仿会、张新生、王健侠、白杨、任忠强、焦劲松、肖荣英,市县政协委员林术现、王九江、李祥忠、罗文娟、陈梦贺参加仪式。发放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主持。
6月6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庭大法庭举行“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判会”,对4起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获刑。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声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潢川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头条号、户外大屏幕等平台发布《潢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宣传执行动态、典型案例,打出执行宣传“组合拳”。
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6月4日,潢川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在双柳树镇晏岗村洪山寨正式建立。今后在审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刑事案件时,被告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将将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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