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12月7日,一位56岁的申请人来到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寻求帮助。
这位老人姓郑,20年前因为一时冲动过失伤人致死,2005年归案,2006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郑某服刑到第七年的时候,妻子曾某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息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后,准予二人离婚,两人曾居住的房屋归郑某所有。考虑到郑某患病且在监狱服刑,法院判令曾某支付给郑某生活帮助款5000元,但是曾某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就离开了息县,且始终没有支付这笔帮助款。
2016年出狱后的郑某生活无着,多方打听希望能够找到亲人的踪迹,但始终无果。无奈之下,生活窘迫的郑某于2017年11月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曾某支付生活帮助款5000元。
案件开始执行后,承办人立刻向曾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因曾某常年居住外地始终不肯露面,案件陷入困境。为此承办人辗转找到了曾某哥哥希望能查到曾某下落,但也只知道曾某常年居住天津并无具体地址。11月28日,承办人决定对曾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在发现其银行卡内尚有存款后便立刻进行了冻结。
郑某到达执行局的当天,承办人告知郑某其前妻的存款已经冻结且足够支付所欠郑某的生活帮助费。听到钱即将到位,急躁的郑某此时才终于平静下来。
今年以来,息县法院执行局设立专门的查控室并成立网络查控小组,对涉案财产进行查控。今年以来,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1581人次,查询银行存款1312万元,查询车辆841辆次,并对查询到的银行存款和车辆及时采取冻结和查封措施,切实实现执行信息化,促进案件高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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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8时,息县人民法院即组织法院干警在众鑫时代广场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二楼办公室内,李某看着已经上小学的儿子,不仅感慨万千,悲从中来,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11月29日,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拉着执行二庭副庭长张彬的手不肯松开。
11月28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涉农维权活动专题部署工作会,在院的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老肖啊,你怎么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单呀!”,接到老朋友打来的电话,在北京打工的肖某心里一惊,这事不解决今年可怎么回乡?
1月22日上午,息县关店乡洪庄村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讲活动。
11月9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局干警齐聚执行指挥中心,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近日,拿到判决书的李某不停地向息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真是谢谢你们了,让我拿到了房钱。”
11月7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与各审判庭(团队)、员额法官、各部门负责人济济一堂,共同探讨全院今年以来审判质效及平安建设情况,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加强政治素养,业务素质,责任意识,锻造过硬本领,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赢得群众满意,争创五星级政法单位,进一步促进全院、全县的平安建设工作。
10月31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9月22日,为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捍卫司法权威,息县法院开始对一所涉案厂房进行腾空。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果,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力震慑,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息县法院强化执行措施落实,营造良好的执行内外部环境,多措并举,强力打击拒执犯罪。
清晨六点雾气尚浓,田野中沉甸甸的稻穗也正埋头休息,息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却已经再次踏上征程,“秋季利剑”再次出鞘。
自9月11始,息县法院将开展为期十五天的“秋季利剑”专项执行活动,活动由执行局全体实施组四个小组联合开展,张局长统一指挥。
唐某今年近五十岁,是土生土长的息县人,多年来一直靠着给人装修包工过活。2014年认识了朱某,因朱某需要装修一个店面,两人便签订了装修合同。同年9月合同完工后,朱某仍欠部分余款未给付。多次讨要,朱某也只是给唐某出具了一张16万元的欠条,一直不提还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