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十九大以来,息县安全监管局多次组织召开学习十九大精神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向每位干部职工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十九大学习材料,全力推进学习常态化。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氛围浓厚。
为检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的情况。近日,在息县安全监管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活动,共有12名党员参加竞赛,测试卷共100道题,单选65题,多选35题,共100分。测试结束后,大家就自己领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交流,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对于十九大精髓的理解更深了一步。按照要求,每位同志都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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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请一定不要给我立拒执案,请您再帮我跟申请人协商下,我这两天立刻找人把钱还上。”远在广东的杨某急切地在电话里说着。
在2017年11月10日起执行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信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后,息县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在接到息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后,当日快审快结第二例醉酒驾驶案件。
12月7日下午,躲债一年多的任某终于被顺利从郑州带回并拘留。12月12日,因任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蔡某提起刑事自诉,刑事案件现已立案。
近日,信阳市粮食局局长杨自清一行赴息县调研粮食系统,息县副处级干部张亚斌及息县粮食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12月7日,一位56岁的申请人来到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寻求帮助。
12月4日,息县2017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开班,息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世庚、息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桂诗远出席开班仪式。
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8时,息县人民法院即组织法院干警在众鑫时代广场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二楼办公室内,李某看着已经上小学的儿子,不仅感慨万千,悲从中来,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11月29日,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拉着执行二庭副庭长张彬的手不肯松开。
11月28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涉农维权活动专题部署工作会,在院的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27日下午,信阳市旅游局局长童光亮带领信阳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及红色旅游科相关负责人前往息县调研旅游创建和红色旅游工作。
“老肖啊,你怎么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单呀!”,接到老朋友打来的电话,在北京打工的肖某心里一惊,这事不解决今年可怎么回乡?
1月22日上午,息县关店乡洪庄村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讲活动。
2017年10月,息县人民法院接到了来自郑州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执行函,称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及其妻子徐某丽一案委托息县人民法院于10月25日立案执行。接收案件后,息县法院执行局立刻安排人着手办理。
12月12日,汝州市安全监管局汝东高新园区执法中队以“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为抓手,紧紧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辖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