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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2018-04-0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息县的叶某今年61岁,三年前的一场车祸令其达八级伤残,如今的叶某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年都需要大量药物维持健康。而当时的肇事者周某则在判决生效后便下落不明。

  2015年4月,周某驾驶的货车与叶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使叶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叶某被送医救治,花费医疗费近30万元。

  2016年9月,叶某将周某、周某车辆挂靠的某运输公司和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叶某各项损失共计265000元,周某赔偿叶某各项损失441251元,运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依法予以赔偿,而周某却始终不见踪影,运输公司也不见回复。

  2017年3月,生活陷入困难的叶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对周某及运输公司进行了财产查询,但查询的结果却并不乐观,周某名下无财产,运输公司虽显示在营开户行却无任何财产信息。

  2017年5月,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线索找到了周某的家,家中只有八十多岁的周父、周母,居住在破败的瓦房里。

  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周某的父亲连声叹息,原来周某很早就已离异,两个儿子也各自成家,直到出事前一直和老两口一起生活。2015年事故发生后,周某便离家外出,两年多来一直毫无音讯。因为周某下落不明,该案无法继续执行,在向周某的父母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后,执行干警决定继续查找车辆当初挂靠的运输公司。

  2017年7月执行干警经查访得知,运输公司早已搬迁,

  被查访的“邻居”对于是否曾有运输公司皆语焉不详,更糟糕的是,公司的原负责人也不知所踪。

  2017年8月,因案件无法继续执行,经申请人同意只能终结了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12月,考虑到申请人叶某生活困难,承办法官依法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一万元,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

  该案中的被执行人经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穷尽执行手段也无法执行到财产,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虽无奈执行不能,然而司法救助也解决了叶某的燃眉之急,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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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息县法院 司法救助 人文关怀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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