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陈明)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扣划、到就职企业敦促履行的方法,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沈某因故向胡某某借款,并于2016年5月9日向胡某某出具42000元借条一张。后经催要沈某一直拖欠未还,2017年,胡某某向潢川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沈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42000元。因沈某未履行判决,胡某某于2018年2月向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本案执行的万筱法官向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却迟迟不见沈某履行。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沈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结果显示沈某的银行账户有2万元存款,遂通过网络执行系统依法将该款冻结扣划。
通过调查执行干警还发现,沈某在执行过程中隐瞒了自己是某央企职工的身份,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推动案件执结。7月24日下午,万筱带领团队干警赶到沈某的工作单位,向企业负责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提取沈某工资收入的裁定书。该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将沈某叫到办公室。万筱法官再次向沈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告知,如沈某仍不履行,将向企业发出按照管理制度对其予以处理的司法建议书。在执行法官的释法和企业负责人的教育下,沈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如数交出剩余欠款,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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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为庆祝建党97周年,6月28日上午,潢川法院召开庆“七一”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出席会议并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全院干警参加表彰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同占在全市政法系统提升“两率”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6月22日,潢川法院召开提升“两率”回访当事人工作推进会,总结潢川法院前一阶段提升“两率”“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和回访当事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信阳市委政法委提升“两率”六套组合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率”调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近日,潢川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刚带领综合部门5名干警,继续利用周末时间在潢川县老城办事处大巷社区、南海社区开展提升“两率”集中宣传活动。
6月6日下午,河南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了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大合议庭”,在审判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抢劫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次采用“3+4”七人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也是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适用该模式的首例案件。
6月6日下午,潢川法院举行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向近期执结的16起涉农民案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市县人大代表冯建平、胡仿会、张新生、王健侠、白杨、任忠强、焦劲松、肖荣英,市县政协委员林术现、王九江、李祥忠、罗文娟、陈梦贺参加仪式。发放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主持。
6月6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庭大法庭举行“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判会”,对4起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获刑。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声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潢川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头条号、户外大屏幕等平台发布《潢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宣传执行动态、典型案例,打出执行宣传“组合拳”。
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6月4日,潢川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在双柳树镇晏岗村洪山寨正式建立。今后在审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刑事案件时,被告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将将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我把钱带来了,赶紧把我的信息从名信名单里撤了吧!”5月8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吴某急匆匆来到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要求履行欠款,并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从拒不配合执行到主动履行义务,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2015年4月,信阳市潢川县刘某某以购买化肥为由向李某某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0‰。该款借出2年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刘某某始终未予还款。李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息。信阳市潢川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某归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双方约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自动履行义务,李某某遂向潢川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月13日下午,潢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异常热闹,几名申请人代表捧着一面鲜红的锦旗走进执行办公室。
4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动员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贯彻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誓师大会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百日会战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全体帮扶责任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