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由息县义工联合会、息县第五中学和绿和公益联合举办的“纪念世界水日,呵护生命之源”活动在五中操场举行,学校所有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俗话说“小酌怡情,大饮伤身”,然而息县的刘某饮酒后不仅“伤了身”,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系列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犯罪行为涉及河南、广东、福建、安徽、江西,涉及人数达30多人,是范围广、跨度大、涉案人数多的系列案件。
2016年5月,陈照因健康权纠纷将陈录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陈照各项损失共计38508元。
2017年8月,因债权债务纠纷,借款人彭某、担保人彭某丽(彭某姐姐)和沈某被诉至息县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三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彭某偿还尹某57000元及利息,彭某丽与沈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并不见彭某履行,尹某无奈于2017年1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宣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3月13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干警在人流集中的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就审判了一起因为要吃野味而非法狩猎的案件。
3月9日下午,息县法院召开2018年度全院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对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再教育。
“正月里来闹新年”,人们趁着正月里喜庆的年味走亲访友、迎亲出嫁,光山县的张家也趁着正月十八这日操办婚事,亲朋好友皆来祝贺。本是热热闹闹的喜事,岂料喜宴上却出了一点小混乱。来喝喜酒的一位近亲张某华半途竟被人带走。
3月3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和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付军昌到关店乡黄滩村调研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张强(化名)与李美(化名)已年过四旬,育有三个子女,日子本平静无波地度过,然而却在2015年起了波澜。
2月26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政办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就2017年度学习体会及2018年的学习计划进行了座谈。
大年三十下午三时,街道上行人稀少,商铺都关门歇业准备着热热闹闹的年夜饭。而在息县法院执行局里,匆匆的脚步声一直未停……
2月11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近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宋海萍来到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后,首先查看了法庭内部的工作生活环境,询问了法庭配套设施是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