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陈明)“八一”建军节前夕,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连日来,潢川法院开展了慰问军属、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涉军维权活动。
慰问军属暖人心
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院人事科科长谷慧带着慰问品到本院军属李思敏同志家中进行慰问。
李思敏同志的独生子目前在西安某军事院校服役,为部队培养、输送合格人才作出贡献。郭院长向李思敏夫妇表示敬意,并通过他们向正在部队服役的孩子致以节日问候。
潢川法院长郭长林,副院长刘建国,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亚东,执行局综合办副主任、执行团队负责人邬志江在村支部书记程守发的陪同下到上油岗乡凌云村唐寨组看望慰问火箭军某部现役士官程某某的母亲和妻子,送上米、油等慰问品。今年5月,邬志江执行团队将程某某被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0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郭长林详细询问了程某某母亲、妻子及两个孩子的生活情况,嘱咐程某某母亲以健康为重,搞好身体。他对程某某妻子说,程某某常年在部队,艰苦训练、保家卫国,作为一名军嫂,要扛起抚养孩子、照顾老人的责任,你肩上的担子不轻。今天看到两个孩子健康、聪明,婆婆身体硬朗,你用默默奉献撑起了自己的“小家”,功不可没。
用心用情走访涉军案件当事人
潢川法院院长郭长林,副院长刘建国带着慰问品到位于县城某小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案申请人赵某某家进行走访。
赵某某的儿子是南部战区直属机关干部。前几年,她将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拿去投资,不想却遭遇了犯罪陷阱。由于被告人将其非法吸收的资金投到一至今仍未实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又无其他可供退赔的财产,案件执行难度极大。面对困难,潢川法院在充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及该案涉案资金流向的基础上制定了执行方案,有效推进了案件的执行工作。
郭长林院长向赵某某老两口介绍了案件的最新情况,并再一次为他们详细分析了案件执行中面临的法律和现实困难,在肯定、增强他们依法维权、挽回损失的信心的同时,请他们理性面对,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赵某某对郭院长、刘院长登门走访表示感谢,对法院所做的工作予以肯定,对案件执行中存在的困难表示理解。
潢川法院院长郭长林、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亚东、来龙法庭庭长苗勇与来龙乡副乡长李正春一起带着慰问品,到来龙乡龙港村李营组走访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彭某某。
彭某某的女儿是南部战区某合成旅机关干部。两年前,雷某某承诺可以协助其承包住宅楼建设工程,但必须支付工程保证金。彭某某如数交款后,不但没有接到工程,保证金也多次索要无果。无奈的彭某某将雷某某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又申请追加了两名共同被告,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院长郭长林介绍了潢川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的开展情况,询问了解彭某某当前的家庭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郭院长说,潢川法院将通过诉内维权、诉外服务,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依法保护军属的合法权益。马亚东专委向彭某某介绍了案件审理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其积极做好委托代理人、收集证据材料等庭前准备工作。彭某某对郭院长一行的走访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积极准备,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情系子弟兵 送法进军营
潢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审委会专职委员马克勤、少审庭庭长李莹、民二庭副庭长宋新建一行到县武警中队慰问干部战士,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刘建国、马克勤代表潢川法院向县武警中队全体官兵致以节日的祝贺并送上慰问品。
随后刘建国一行与县武警中队指导员唐铭志及部分战士进行座谈,向官兵们赠送法律书籍。
潢川法院将一如既往深入贯彻落实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切实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为实现法治梦、强军梦、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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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建党97周年,6月28日上午,潢川法院召开庆“七一”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出席会议并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全院干警参加表彰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同占在全市政法系统提升“两率”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6月22日,潢川法院召开提升“两率”回访当事人工作推进会,总结潢川法院前一阶段提升“两率”“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和回访当事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张强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信阳市委政法委提升“两率”六套组合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率”调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近日,潢川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刚带领综合部门5名干警,继续利用周末时间在潢川县老城办事处大巷社区、南海社区开展提升“两率”集中宣传活动。
6月6日下午,河南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了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大合议庭”,在审判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抢劫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次采用“3+4”七人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也是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适用该模式的首例案件。
6月6日下午,潢川法院举行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向近期执结的16起涉农民案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市县人大代表冯建平、胡仿会、张新生、王健侠、白杨、任忠强、焦劲松、肖荣英,市县政协委员林术现、王九江、李祥忠、罗文娟、陈梦贺参加仪式。发放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主持。
6月6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庭大法庭举行“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判会”,对4起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获刑。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声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潢川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头条号、户外大屏幕等平台发布《潢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宣传执行动态、典型案例,打出执行宣传“组合拳”。
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6月4日,潢川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在双柳树镇晏岗村洪山寨正式建立。今后在审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刑事案件时,被告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将将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我把钱带来了,赶紧把我的信息从名信名单里撤了吧!”5月8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吴某急匆匆来到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要求履行欠款,并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从拒不配合执行到主动履行义务,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2015年4月,信阳市潢川县刘某某以购买化肥为由向李某某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0‰。该款借出2年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刘某某始终未予还款。李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息。信阳市潢川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某归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双方约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自动履行义务,李某某遂向潢川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月13日下午,潢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异常热闹,几名申请人代表捧着一面鲜红的锦旗走进执行办公室。
4月11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动员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贯彻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誓师大会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百日会战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全体帮扶责任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主持。
4月12日上午,潢川法院行管科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进行党员活动日固定学习。
这是潢川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通过互联网完成立案、缴费全过程的案件,并且是全市首例网上立案,标志着潢川县法院正式开启了“互联网+司法便民”的新模式。